2005年12月31日上午,為了能趕上在稅收新規實施前賣房,市民蘇女士6時30分就到海珠區房地產交易登記大廳排隊,但取號時,已經是103號了。“起個大早卻趕了個晚集”,是因為有人早在30日晚上就帶著干糧、睡袋去“搶占先機”……對此,房地產業內人士和稅務部門人士卻覺得大可不必,他們都表示,新規對售房者的稅負影
響不大,市民不需要跟風賣房。
市民匆匆忙忙趕“末班車”,是否就是盲目跟風?恐怕還不能一概而論,即便是,也不能全怪市民。在排隊等賣房的市民中,有很多種情況。有些是按照新規定,仍可減免稅收或稅負相同的,這些市民也趕著賣房,一是因為對新規的詳情不夠了解;二是鑒于去年自“6·1”新政以來,房地產買賣的稅費政策和標準已經作了兩次修改,擔心未來還會有新的調整。
雖然之前媒體已對新規作了多次解讀,總免不了有人還是知之不詳,或者覺得心里不踏實,覺得晚賣不如早賣。對于這類市民,消極的做法是任其自便,反正賣不賣是他的自由,虧不虧他自己有數。積極的做法,有關部門可通過現場咨詢、主動引導等方式幫存在誤解的市民解開疑團,讓心懷疑慮者放寬心。而不能簡單地說他們“一頭霧水”、“盲目跟風”。
另一些市民,可能確實屬于受新規影響較大的市民,他們帶著干糧、睡袋去排隊賣房,更應該得到善意的理解。很顯然,按照新規據實征收,如果賣房的收益超過了5%,每增加1萬元的收益,就要多交1900元的稅,多個三五萬元,早賣一天就能“省”上萬元。如果睡一個晚上睡袋、吃幾頓干糧就能省掉幾千上萬元,相信一般人都會這么做。這是合理的選擇,談不上是什么“跟風”。
自去年中央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加大宏觀調控力度以來,新規的實施已經帶來了幾次“大限”,精明也罷、“跟風”也好,每次“大限”來臨前都免不了出現“蜂擁而上”、“摩肩接踵”的熱鬧場面。說實在的,露宿街頭啃面包饅頭的滋味,誰都不想受,吃這么大的苦,還不是為了省掉幾個錢?想賣房的市民受這樣的罪,自然有他們的理由,似乎不應再去苛責,倒是可以想一想能否讓他們少受點罪。
比如,“大限”的標準往往都是以登記備案的日期為準,能否提前貼出安民告示,承諾每個想趕“末班車”的市民都能順利上車;或在當日多開一些服務窗口,為他們提供一些便利……當然,最好的辦法是,從新規出臺到大限到來的日子能夠更長一點,讓市民有更多時間考慮,更多時間交易。
從新規出街到“大限”來臨,不過短短10多天,市民在這么短的時間里經歷了慌亂、疑惑、左右為難、急忙出售的緊張過程,已經夠不容易的了,與其怪他們“跟風”,倒不如想想如何讓他們下次不必再“跟風”。魏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