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生效,認定其收受馬德10萬元不算受賄
本報訊 (記者陳俊杰)許蘭亭律師昨日表示,直到前日最后上訴期限已過,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未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無期徒刑判決生效。
去年12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認定黑龍江省原省長、國土資源
部原部長田鳳山犯受賄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依據法律規定,田鳳山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須在收到判決書10日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月6日是田鳳山的最后上訴期限。
昨日,田鳳山的辯護人許蘭亭律師表示,田鳳山如果上訴一定會委托他進行,直到前日他都未接到田鳳山上訴的申請,也未聽說檢察院抗訴的消息。因此,法律規定的上訴期已過,田鳳山案判決已生效。許蘭亭說,宣判之后他約見田鳳山時,田表示對判決結果基本滿意,不會提起上訴。
另外,記者從其他渠道獲悉,有關田鳳山接受馬德10萬元錢款這一情節未被認定為受賄。據判決顯示,這筆款項發生在1999年6、7月,時任黑龍江省省長的田鳳山,接受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馬德10萬元人民幣,目的是幫助解決綏化地區廣播電視綜合樓建設資金事宜。
據透露,這個情節之所以未被認定為受賄是因馬德給田鳳山送錢并不是為了自己謀利益,而是為了解決綏化地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