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王夕源提出了《關于從建筑行業入手解決民工“討薪難”問題案》的提案,希望政府能從法制上為民工撐腰,讓他們不用年年“討薪”。他建議,城鎮建設管理部門在規范工程建設管理方面,首先要完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承包企業的制度管理,參照《勞動法》及有關政策,規定不與民工簽訂勞務合同
、不建用工名冊和工資單的責任,一概由建設單位或企業承擔。再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則應由建設單位或分包企業墊付,政府或行業監管部門應承擔監管、擔保責任。只要行政執法部門能實事求是,追究法制條件缺失的責任,民工的社會弱勢變為法制強勢,多數討薪問題即可迎刃而解。張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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