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的1月8日,父親流著淚對我說,周總理去世了。 當年尚小的我還不懂周總理為什么這么受人民愛戴。后來,我知道了總理每天胸前掛著“為人民服務”的徽章,知道他經常每天只睡幾個小時,知道他帶著癌痛為國事操勞,知道他不允許自己的親屬乘坐他的車,知道了什么叫鞠躬
盡瘁,死而后已。 什么是公務員,周總理就是楷模。今年1月1日起,《公務員法》實施,公務員的權利義務,法律有了明確規范。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人來遵守。而且,沒有一項法律是萬能的。看看那些前“腐”后繼的貪官們,難道他們不懂法?要成為一名真正的公務員,不但需要法律的他律,還需要像周總理那樣高度的自律。法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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