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10 02:57:13 青島早報
早報訊 劉某和趙某趁著夜深翻墻入廠盜竊,結果被廠內的保安人員抓獲。李滄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劉、趙兩人三年有期徒刑,昨天法院判決已經生效。 劉、趙二人都是某印染廠的臨時工,從今年2月下旬,兩人翻墻進入廠區后,將價值3000多元的30公斤鎳板偷出廠,并以低價 賣給了振華路上的一家廢品門市部。劉、趙二人又連續兩個晚上進入廠區盜竊,盜竊的數量越來越大。去年5月28日零時許,兩人盜竊時剛好撞見了保衛人員,兩人扭頭逃竄時,被保安擒獲。 (于順 韓繼升)
劉、趙二人都是某印染廠的臨時工,從今年2月下旬,兩人翻墻進入廠區后,將價值3000多元的30公斤鎳板偷出廠,并以低價
(于順 韓繼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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