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歲少年因入室行竊被主家年僅10歲的小女兒發現,盜竊者怕暴露,竟殘忍地將小女孩奸殺。這是2006年1月7日17時30分,發生在咸陽市陵前鎮一村民家中的慘案。刑警大隊在案發23個小時之后,就將此案成功破獲,并將案犯捉拿歸案。
1月7日17時30分,三原縣刑警大隊接報后,6個中隊在半個小時內全部趕到案發
現場。10歲的青青死于自家床上,頸部被砍數刀,下身赤裸,有被強奸跡象;同時,現場有翻動痕跡,包括家里的奶粉、摩絲被人明顯使用過。
1月8日15時許,偵破組調查到,案發時間有人發現一名衣著污穢的年輕男子曾在現場附近出現,且神色較為慌張,頭發上有明顯的油類物質。警方很快查明該男子系陵前鎮口外村西組的常某。
經傳喚、突審,犯罪嫌疑人常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1月7日15時許,常某潛入陵前鎮大寨村李某家中行竊,驚動了李某的女兒青青,青青對其破口大罵,常某怕事情暴露,就掐青青脖子致其昏迷,又去李家廚房拿來菜刀朝青青頸部連砍三刀,隨后,對其實施強奸。作案后,常某在李某家打了摩絲后逃離現場。距案發23小時,該案成功告破,現犯罪嫌疑人常某已被刑事拘留。(穴宋利
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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