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14 03:08:22
早報訊昨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全國首宗盜賣QQ號碼案做出一審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智峰、楊醫男各拘役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智峰、楊醫男采用篡改他人電子數據資料的方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節嚴重,且系共同犯罪,其行為構成侵犯 通信自由罪,依法追繳違法所得6萬元。(徐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智峰、楊醫男采用篡改他人電子數據資料的方法,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節嚴重,且系共同犯罪,其行為構成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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