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市勞動保障局提醒在我市務工的農民工注意,要從六個方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六個方面分別是:
———進城務工要到有合法資質的職業介紹機構咨詢,尋找工作,以免上當受騙;到建筑業企業務工,要到具有合法資質的用人
單位務工。
———要了解清楚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單位的名稱、工商注冊機關、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地址、聯系方式等情況。
———被用人單位錄用時,請務必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要明確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條件、勞動紀律等條款。合同一式兩份,本人必須保留一份。
———用人單位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未支付工資的,職工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職工應搜集和保留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條等能證明形成勞動關系的有效憑據,當用人單位不能按月支付勞動報酬時,應及時向用人單位索取加蓋公章的工資欠條或結算單等憑據。
———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對于用人單位拖欠職工工資的,屬市屬企業及市內四區外資企業的,可到利津路20號(市勞動保障局人民來訪接待中心)舉報投訴;屬市內四區區屬和個體私營企業及其它區、市用人單位的,可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屬于拖欠工程款和勞務費的,建議到建設部門或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的,投訴時限為2年。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在60日內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本報記者劉芳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