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因素使稅收增幅超GDP增幅 稅務總局負責人解析當前稅收熱點
近幾年來稅收收入增幅為何遠超GDP增幅?物業稅何時開征?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何時統一?1月1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就這些熱點問題作了詳細解答。
四大因素使稅收增幅超GDP增幅 2005年,稅收增長20%,而GDP增長9.8%左右。對此,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表示,主要有4個因素:
一是兩者的統計口徑不同,稅收是按照現價計算征收的,而現在公布的GDP增長率是按照不變價或者叫可比價核算的。據有關部門預測,2005年按照可比價統計的GDP增長是9.8%左右,如果考慮價格因素,GDP現價增幅預計在13%至14%之間,與稅收增幅的差距大大縮小。
二是GDP的結構與稅收結構存在差異。稅收主要來源于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去年前11個月,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按照可比價計算增長16.4%,如果考慮工業品出廠價格因素,折算為全國的工業現價增加值,應該是19%左右。相應的,去年國內增值稅增長19.8%,基本同步。去年營業稅增量當中幾乎一半來自于房地產業以及建筑安裝業,而去年房地產業投資增長是22.2%,來自房地產業和建筑安裝業的營業稅分別增長18.2%、21.5%,大體上與稅基對應。企業所得稅采取當年預繳、次年四月底前匯算清繳的征管辦法。2005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增長35%,既得益于企業本身實現利潤保持比較快的增長,也得益于2004年企業實現利潤增長38.1%,在2005年一季度匯算清繳收入較多。
三是外貿進出口對經濟增長的作用與對稅收增長的作用影響不一樣。GDP核算是外貿進出口凈值,也就是說進口是做減項的,出口是做增項的,所以進口數量越多,對于GDP減去的數字就越多。但是,在稅收上,只要發生進口了,就會有稅收收入,而出口退稅不從稅收收入中扣除,是財政單獨作退稅處理,對于總體稅收沒有影響。
四是進一步加大了稅收征管和稅務稽查的力度,保證了收入增長。
目前尚不具備開征物業稅條件
對于各界炒得沸沸揚揚的物業稅究竟何時開征,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表示,稅務總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對房地產改革和推進物業稅進行研究。
王力說,開征物業稅一是有利于各類企業公平競爭;二是有利于解決房和地分別征稅帶來的稅制不規范的問題;三是按評估值來征稅,能夠比較客觀地反映房地產的價值和納稅人的承受能力,也有利于解決現行房地產稅收制度存在的計稅依據不合理的問題;四是有利于正確處理稅和費的關系,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但目前開征物業稅需要解決的政策、技術和征管問題還很多。稅務總局正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的試點工作,為物業稅的開征積累經驗。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將按法定程序進行
在17日的發布會上,王力表示,外資企業實際稅負偏低對于我國引進外國資本、技術和人才起到了相當大的推動作用,也促進了外資企業的發展。但是,長期實行的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也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帶來了影響,需要予以統一和規范。目前稅務總局正在按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的合并改革進行積極的研究和論證。
基本思路是:將現行內、外資分別適用的兩套所得稅法合并為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建立適用于內外資企業的統一規范透明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提高利用外資的水平,優化國民經濟的結構,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至于合并改革的進程,王力明確表示,將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新華社記者陳二厚何雨欣(據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