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手指的口子花了3700元 西安一打工者治療小傷用去一年打工收入醫院竟稱“還少收了700多元”
據新華社西安1月18日電在西安打工的段玉民怎么也沒想到,在小飯館學手藝的兒子因切魚不小心劃傷了手,去西安一家醫院看
病竟然花掉了3700多元錢。醫院稱,“還少收了700多元”。 段玉民的兒子段曉今年17歲,在一家小飯館學手藝。去年12月30日晚,段曉切魚時不小心被菜刀劃傷了左手大拇指。當晚10時左右,段曉被家人帶到西安某醫院手外科就診。“傷口約有兩厘米,大夫晚上就把我兒子的傷口縫合了,然后打了幾天針。”據段玉民介紹,2006年1月4日段曉出院了。“住院時,醫院讓我們交了3000元錢押金,沒想到出院時收費處說我還欠錢,我又交了300元,他們說還欠400元。早知道這么小的傷,要花這么多錢,我們就不看了!”
段玉民說,兒子出院后,他想看看兒子的治療費清單。1月13日,他到這家醫院手外科去找兒子的主治大夫,結果那兩位大夫對他說不交清欠款就不能查。經他好說歹說,大夫終于同意把治療收費“日清單”給他,沒想到給我的竟是一份手寫的日收費清單。
段玉民對收費清單中疑問最大的是一種名為“頭孢吡肟”的藥,一支66.77元,收費日清單上顯示一共使用25支,僅去年12月31日一天就使用10支,但是在病歷中的數目,卻和日清單上的對不上。
“我們是農民,我和媳婦在西安辛辛苦苦打工一年,才攢了兩三千元,兒子看個手指傷,一下子把錢花光了,竟然還不夠。大夫給我兒子開那么貴的藥,為啥也不告訴我們一聲?”段玉民就此詢問主治大夫李衛,李衛說,沒有哪個醫院會給病人商量用什么藥,“頭孢吡肟”是他們的常規用藥。
《陜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規定,“頭孢吡肟”注射劑為抗生素類抗感染藥乙類藥品,限用于由耐藥細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限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副主任以上醫師使用。而這家醫院是二級乙等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