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20日起,長春市將對該市醫療機構實行“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制度”,凡全年不良記分超過18分的醫療機構,將被關閉。(1月19日《中國青年報》) 長春市衛生局之所以出臺這樣的措施,緣于該市現有80多家醫院和2300余家診所,部分還存在“雇用醫托誤導病人”、“超范圍
出租承包科室”等現象。 長春市各級衛生部門負責為各醫療機構填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卡”,這“各級衛生部門”究竟是哪一級部門?他們的執法依據是否過硬?如果真的是想管住醫療機構的“不良行為”,僅憑“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卡”是“卡”不住的。最有效的辦法是與工商、公安、藥監等部門聯手設立投訴舉報中心,跟蹤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立即查處。安徽左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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