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又快到了,剛拿了駕照的“新手”都有點技癢,不少沒買車的都會借親戚朋友的車練練手,而車主也多會礙于情面不得不借。法律界專家指出:“新手”開車出了事后,車主有時也要承擔責任。
長清法院最近就接到一起這樣的案件。張洋(化名)拿到駕照后向朋友高健(化名)借車開,高健礙于情面,讓張洋
把車開走了。張洋酒后駕車,又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了包括他在內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洋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受害人家屬于是將張洋家人和高健一起告上了法庭。法官認為,高健作為車主,在明知張洋是新手的情況下,仍將車借給他開,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最后判高健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共計2.4萬多元。
記者在向一些有車者調查時了解到,不少車主都曾將車借給過剛拿到駕照不久的親戚朋友開,這些車主往往都存在一個誤區,認為即使出了事也會由朋友承擔責任。準備將車借給“新手”朋友回老家過年的周先生說:“沒想到好心借車也會承擔法律責任。”濟南市長清法院商安嶺先生表示,“新手”希望在假期練練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最好是租車開,并盡量找老司機陪練。同時,車主從對自己也對朋友負責的角度看,如果知道朋友的車技不好,也盡量不要將車借給他人。(董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