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6-01-21 12:18:36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市政府辦公廳昨日公布了2006年春節放假安排。 1月29日—2月4日(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為法定假日,將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 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
1月29日—2月4日(農歷正月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為法定假日,將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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