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舞女發生性關系,殺死舞女,搶走舞女的錢,拋尸。犯罪嫌疑人李永強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日前被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5年12月25日中午12點,沈陽市鐵西區麥德龍超市門前,發現一個裝著一具女尸的棕色木箱。
警方根據木箱中一件衣服里的洗衣票,將目標鎖定在有過三次前科的李永強身
上。2005年12月26日凌晨4時30分,警方在和平區七緯路八號樓將李永強抓獲。李永強對自己殺死舞女、搶錢、拋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40歲的李永強初中只上了一年就輟學了。他于1986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二年;1989年因盜竊被判刑二年六個月;2001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三年。“他2003年8月勞動教養被釋放回來沒地方住,我就把我的房子讓他住。去年他用摩托車拉腳,干一年多,說天冷不干了。現靠我每月給他三四百元錢維持生活。”他的弟弟在公安機關做筆錄時說。
2006年1月4日公安機關向鐵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日前檢察機關已經批準逮捕李永強。(遼沈晚報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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