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21歲的膠南青年馬松峰開車撞傷王兆磊后逃逸,王兆磊經搶救無效死亡(早報去年6月20日、21日、10月12日、11月27日曾連續獨家報道)。昨天下午膠南市法院作出判決,馬松峰犯交通肇事罪,負事故全部責任,判處有期徒刑4年,附帶賠償王兆磊家人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121521.38元。
昨天下午
整個審判過程中,馬松峰始終低著頭,臉上沒有一絲表情。審判結束后,王兆磊的父親張全寶告訴記者,法院在判決中明確指出,他懸賞找目擊者花費的1萬元酬金由肇事司機負擔,對此他們很滿意。負責審理此案的李法官表示,被告人馬松峰要向王兆磊的家人支付12余萬元賠償金,如果判決生效后30日內無法付清所有賠償金,王兆磊的家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記者:判決結果已經出來了,現在心情怎么樣?
張全寶:兇手判刑了,我也給了兒子一個交代。
記者:給提供線索的人的萬元報酬付清了嗎?
張全寶:我已經分兩次全部付清了,而且法院剛才已經判決,這一萬元錢應該由肇事方還給我們,我覺得這一點特別公正。
記者 趙玉勛 于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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