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商貿城在阜新市的知名度很高,吸引了當地及南方很多商戶。目前已經出租或出售的商鋪超過1000個。
2004年2月2日,華隆公司財務總監王亞忱以兒子王曉軍的名義舉報董事長高文華虛假出資等罪名。
10天后,阜新市公安局向阜新市人大提出“對阜新市人大代表高文華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請示。
3月2日,阜新市公安局多名警察在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附近將高文華抓捕。在關押11個月后,高文華被取保候審。2005年5月19日,檢察機關正式宣布“不予起訴”、“解除取保候審”。
然而,直到2005年11月初王亞忱被逮捕前,商貿城的實際控制人是王亞忱。
2006年1月20日,華隆公司董事長高文華重新接手公司管理。
高文華對本報記者說:“我們清理阜新商貿城時吃驚地發現,阜新商貿城不僅成了空殼,而且是千瘡百孔!”
商貿城賬面一分錢沒有。阜新商貿城現有1000多商戶,但2005年賬目只記到9月,且一分錢都沒有。從2005年10月至今,華隆公司財務部出納、王亞忱的親戚劉宏去向不明,其個人戶頭上的50萬元已被專案組凍結。
同時,商貿城所有售樓資料全部不見,導致企業房產無法清理。
2004年2月2日,王亞忱向阜新市公安局舉報高文華涉嫌虛假出資罪、挪用本單位資金罪。
2月10日,華隆公司偽造董事長高文華的印章和簽名,稱公司“根據經濟業務發展需要,授權預留銀行財務小印由高文華更為王亞忱之子王曉軍。”
2004年8月,華隆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向7人集資60萬元,半年后,利息從30%降到20%。
2005年3月,以王曉軍為法人代表的華隆公司下屬企業光大公司向16人集資916萬元,利息30%。
高文華說:“這兩筆集資款至今去向不明。”
更讓高文華頭疼的是,很多商貿城業主找到他,稱自己購買的商鋪被重復抵押。如,2004年4月,商戶高潔花40萬元購買一商鋪,準備貸款時被告知此房已被抵押給銀行;阜新市商業銀行全額購買商貿城140平米商鋪開辦儲蓄所,使用一年后發現此房在出售前就已被抵押給阜新市農業銀行。
初步統計,在高文華關押期間,華隆公司通過重復抵押房產貸款4800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2004年3月,在高文華被關押期間,王亞忱在商貿城籌建海洋大酒店,由華隆公司總經理于雅軍任經理,后由張艷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并與華隆公司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租期兩年,每年租金8萬元。
2006年1月5日,張艷在《關于海洋酒店情況說明》中說:海洋大酒店的裝修資金194.1萬元和流動資金40萬元都是華隆公司出的,我本人未出資,每月一次的酒店經營明細報表都報王亞忱,酒店每項支出都由王亞忱批準簽字。
海洋大酒店財務報表表明,2004年9月~2005年10月,王亞忱個人消費和贈與無業務往來關系人員刷卡消費共計40.3萬元。
華隆公司還查明,2005年7月,何樹峰等4人以商貿城商貿賓館四、五層資產抵押,以個人名義在銀行貸款400萬元。同時,王亞忱以個人租賃形式將商貿賓館出租給張某經營。
2006年1月10日,王曉剛的表妹、商貿賓館會計、出納兼采購喬淑華出具的證明說,商貿賓館自營業以來沒有會計賬目,所有營業金額都交給張某。而張某對高文華說,商貿賓館每天的營業額都被王曉剛和妻子提走,后由喬淑華存入王曉剛妻子的卡上。
高文華說:“隨著公司清理工作的開展,很多問題正在暴露出來。我們正在搜集證據,對侵占公司財產的個人逐一提出訴訟!”(劉萬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