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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寫信稱物權法違憲 姓社姓資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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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6-02-24 07:49:27 南方新聞網-南方周末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一封信擋住物權法草案?針鋒相對的立法觀點

  寫信人“很高興” 起草人“很氣憤”

  法制史上最“牛”的一封信

  孕育8年之久即將面世之際的物權法,看來其通過要延期了。

  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教授鞏獻田在網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一部違背憲法和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物權法〉草案》。

  鞏獻田認為,這部草案的基本原則違背了憲法,背離社會主義方向,開歷史倒車,需要經過原則性修改才能通

過。信中幾處使用感嘆號,字里行間充滿憂思和警覺。

  從去年7月交由全民大討論開始,物權法草案便處于公眾聚焦的中心,這一開門立法的舉措更被稱為2005年度的重大新聞之一。在全民大討論熱烈之際,公開信猶如一聲炸雷,在互聯網上引起極大回響。

  一位下崗人員對鞏獻田提出的“窮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寶馬別墅一樣保護”深表贊同,稱其敢為窮人說話,不愧為“民族脊梁”;有人則指斥鞏獻田為出風頭耽擱物權法立法進程,可謂“全民公敵”。一時間,網上意見針鋒相對,硝煙滾滾。

  在鞏獻田任教的北大法學院的網上論壇,同學們“灌水”熱情持續高漲。公開信的帖子跟帖無數,一度位列北大未名BBS的十大熱門話題。有學生說,鞏獻田不僅自己“很是出了一回風頭,領著北大法學院又跑到了法學界的風口浪尖上”。另一位學生直指鞏獻田“說出的話比吸毒的身體還干癟”。

  鞏獻田和他的公開信引起激烈爭論的同時,也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重視。

  公開信發表半個月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副主任王勝明等4人約見鞏獻田。鞏獻田向本報記者回憶,雙方的談話持續了80分鐘,交談中他的態度比公開信來得更嚴厲和激烈。胡康生向他介紹了物權法起草的基本情況,答復將把他的意見上報有關人士,并強調“法工委還從沒有像這樣把一個學者單獨請到這里,聽取他的意見”。

  之后,物權法草案偏離了預定的立法軌道,沒有在去年12月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如期接受“五審”,也未被列入今年3月全國人大的審議議程。

  “我知道我的公開信起作用了,”鞏獻田對此很高興,“但不是我一個人的作用。”

  物權法起草人“都很氣憤”

  “物權法的制定進行了這么多年,頭一次有人說它違憲。”一位著名民商法學專家對本報記者說,“在物權法的起草中,原來的最大爭議在于究竟多大程度上體現改革開放的成果。”

  這位專家認為,較之前面幾稿,去年的物權法征求意見稿顯得過于保守。

  “比如,之前規定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一樣,可以依法出讓、轉讓,后來刪掉了這一規定。農民的房子不能進入市場流通,這也是個問題。在體現進一步改革開放方面,物權法草案還存在不足,而不是過頭。”這位專家說。

  幾乎所有民法學者都認為,只要是進入市場流通的財產,都居于同等地位;只要是合法獲得的財產,法律必須給予平等保護。這是作為民法一部分的物權法應有的立法態度。

  這一“常理”成了鞏獻田炮轟物權法草案的主要依據。“將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平等保護,這是中外立法史上的奇跡。”鞏獻田反問本報記者,“國家可以平等保護個人、企業,國家怎么平等保護自己、個人和集體?”

  鞏獻田指責物權法起草者們不懂法理,不懂憲法,只憑一孔之見制定法律,“據我所知,物權法起草組的9個成員,除法工委領導外,都是民法專家。”

  民法學者楊立新則認為,物權法是學界的心血,不懂民法的人應該等學懂了再提意見。

  去年年末在揚州召開的中國民法學年會上,長期致力于物權法制定的學者們聯名上書中央,要求立法機關排除不必要的干擾,恢復物權法正常的制定進程。

  “大家都很氣憤”,作為物權法起草小組成員,北京大學民商法教授尹田、中國人民大學民法學教授楊立新一致表示,“如果物權法起草工作因此被擱淺,將會引起整個民法典制定進程的停滯。”

  除了對基本立法原則上的指責,鞏獻田認為物權法沒有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方面有所作為。作為回應,今年2月17日,中國法學會召集法理學專家、中央黨校的有關學者、民法學專家,就“物權法與國有資產的保護問題”召開小范圍的研討會。參與物權法起草的王利明、尹田以及法理學者徐顯明等人參加了會議。據悉,會上對物權法草案與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與國有資產保護、與“三個代表”的關系等進行了研討,形成的書面意見將上呈中央。

  緊接著的2月25日,中國民法學會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將聯合召開“物權法與中國和諧社會建設”研討會,這次會議被視為17日研討會的延續,將圍繞建設和諧社會、如何制定和完善物權法再次研討。

  鞏獻田并沒打算就此偃旗息鼓。公開信發表之后,他接到了很多聲援他的信件和電話。“我老家的一位市領導也打電話支持我,表示家鄉人民是我的堅強后盾。”鞏獻田對本報記者說。

  據鞏獻田透露,他將繼續發表文章,就自己在公開信中沒有深入分析的問題向物權法起草者發問。2月21日,鞏獻田提醒本報記者,“烏有之鄉”網站發表了他兩萬多字的文章。

  “這已非正常的學術討論”

  雙方論爭并非從具體條文出發,立論的邏輯起點也南轅北轍。網上一觀察者嗅出了其間的氣味:“這已非正常的法學學術討論。”

  人們不禁要問,物權法的起草持續了8年之久,為何在即將通過這個節骨眼上被指“違憲”?再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從社會征集來的一萬多條意見中,為何沒有一條質疑物權法“違憲”?

  “從整封公開信的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我國改革開放一些政策的不同意見。”一位著名民法學教授這樣分析,“改革進行到今天,有人對改革的方向開始發難。小平同志說改革開放不要陷于姓資姓社的爭論,現在就有人出來問姓資還是姓社。鞏教授就是法學界出來發難的代表。”

  綜觀鞏獻田的公開信,大量筆墨列數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中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貧富分化、私有化等問題。他憂心物權法草案違背蘇俄民法典傳統,將使我國背離社會主義方向。

  鞏獻田在信中發出了這樣的質問:“難道我國社會目前不穩定的最大根源不是私有化嗎?”而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的鐘凱在其所撰《從“違憲”之爭說開去——致鞏獻田的一封公開信》中,將此質問歸為本世紀最荒謬的質問之一。在鐘凱看來,當務之急不是否定市場化的改革,而是建立一個公平有序的法治化市場秩序。

  一位早年在蘇聯接受法學教育的民法學教授也認為,我們目前制定的是中國的現代物權法,“不能說蘇俄民法典就是社會主義的,就一切以它為范本,也不能認為德國民法典就是資本主義的,沒有可取之處。以蘇俄民法典作為我國制定物權法的標準,是很教條、僵化的,我堅決反對。”

  “在物權法制定上,要么走社會主義道路,要么走資本主義道路,決不存在第三條道路。”

  今年“兩會”時將明確物權法命運

  論爭仍在繼續。從目前來看,物權法的審議已被暫時擱置,鞏獻田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寫信的目的。

  “這次擱置未必就是件壞事,大家可以趁這個機會反思反思。”但也有評論認為,一封信打亂了一部重要法律的立法進程,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國立法程序存在的問題。

  一位長期從事立法工作的官員表示,這次物權法的擱置審議讓人聯想起1987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審議過程。因為當時與會代表對村委會和鄉政府的關系問題存在較大分歧,六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作出決議:會議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暫不付表決,提請大會授權人大常委會進一步認真研究,總結經驗,審定修改后頒布試行。這一授權決議最終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從1988年開始“試行”,直至199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才正式審議通過。

  據消息人士稱,最近一段時間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多次開會商議物權法起草事宜。在即將到來的今年“兩會”期間,有關人士將對物權法未來的命運給出明確的說法。據推測,如果能消除分歧達成一致,那么該法最快也得等到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提交審議;如果意見分歧較大,也不排除授權人大常委會審定修改后頒布試行的可能。

  總之,物權法的制定注定要載入史冊,一則因開門立法,二則因一個人的一封信而可能中止了立法進程。

  據推測,如能消除分歧,該法最快也得在明年審議;如分歧較大,不排除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后“試行”的可能。

  針鋒相對的立法觀點

  背離社會主義?

  鞏獻田:物權法草案是一部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開歷史倒車的草案。

  起草人:物權法的制定是在憲法基本原則指導下,對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取得的成果進行確認,并適應和引導進一步的改革開放,它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和歷史潮流的。

  違 憲?

  鞏獻田:草案廢除了憲法和民法通則中調整財產關系的最核心條款“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實質上妄圖用“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則取而代之,這是違憲的行為。

  起草人:在商品流通領域,國家財產、個人財產要神圣就都神圣。馬克思說過,商品交換是天生的平等派,只有對所有財產平等保護,商品交換才能進行,市場經濟才得以建立。

  加大貧富差距?

  鞏獻田:現在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情況下講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飯棍和少數人的汽車、機器平等保護,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舊房和那些高級別墅一樣保護,這樣形成的,不是勞動的平等,而是資本的平等,這與資本主義社會有什么區別?

  起草人:物權法不是財產分配法,是對財產分配結果的確認。無論富人窮人的財產,只要是合法獲得的,物權法都要確認和保護。至于社會財產如何分配,另有專門的法律加以規定,比如稅法。此外,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對勞動權益的保護,我國有專門的社會保障法和勞動法予以保障,這些不是物權法調整的范圍。

  不捍衛公有制?

  鞏獻田:對于廣大勞動者和全國人民來說,公有制和國家財產這是他們每個人的物權的最重要的和最根本的基礎保障和物質體現。沒有國家和集體物權,每個公民的物權就沒有實現的可能。

  起草人:在個人權利和國家權力的關系上,前者永遠處于弱勢地位,個人權利最容易遭受國家行政權力的侵害。在改革開放以前,由于“極左”路線的影響,單純強調對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的保護,忽視對個人利益的保護。在建立法治國家的進程中,整個民法包括物權法必須強調對個人權利的保護。當然,這里有兩個前提,一是個人利益具有合法性,二是公權的介入具有違法性。(趙蕾 整理)  

  鞏獻田:英雄還是罪人?

  法學教授被指“法盲”

  記者眼前的這位鞏獻田教授,既有“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的美譽,又身擔“法盲”、“歷史罪人”、“全民公敵”等罵名。

  “公開信發表之后,我接到了很多來信來電,也有很多媒體找我,”鞏獻田操一口山東口音,他說,“我一般都把電話線拔了,朋友們都讓我別見記者,要保護自己。”

  因為公開信直指物權法違憲,鞏獻田可謂憲法文本不離身,一談到具體問題,他就從一個印有“北京大學”字樣的布袋里拿出憲法和立法法的單行本,不住地翻法條為本報記者講解。上面的很多條款都用彩色筆作了標注。

  不過,他的論點似乎并未服眾,北大未名BBS上甚至有人說,要給鞏獻田上堂憲法入門課。他所講的“憲法是根本的政治大法,不屬于一般法律領域”馬上授人以柄,反對者稱,“不談觀點,單從法言法語的角度講,鞏獻田憲法不及格。”

  “我料到肯定有很多人攻擊我,但也有不少人贊同我。”鞏獻田從布袋里拿出安徽蚌埠一位房產商的信,告訴本報記者,“很有意思,私營企業主也給我來信表示支持。”

  “其實不少人和我有相同意見,我只是那個指出皇帝沒穿衣服的小孩。”鞏獻田說,“這個草案無論在形式還是實質上都是違憲的,不能被通過。”

  “其實我站出來說話也沒考慮那么多。要知道,起草物權法的有我的師長,還有其他的同事,有一些,應該說還是很好的朋友。”鞏獻田解釋了他的初衷,“我對事不對人。”

  “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

  公開信發表后,也有不少人質疑鞏獻田的“初衷”。

  有位網友就說,自己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別人。在他眼里,鞏獻田就是想“搏出位”,撈點錢,讓所有的中國人知道法學界還有他這么一位兢兢業業的老教授。

  鞏獻田主動向本報記者駁斥這種“惡意揣測”,“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這封公開信并非為找回利益受損后的平衡。

  這位在北大教了十幾年書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并不寬綽。他說,自己每月的基本工資和津貼加起來,“能拿到5000塊錢就很不錯了”。有一年的津貼評級,他被降至副教授一級,“就是少了500塊,也沒什么”。

  然而,較之法律圈內的一些教授,鞏獻田5000元的月收入顯得頗為微薄。有民法教授開一次講座就能進賬上萬元,更別提做兼職律師辦案子和為當事人出具法律意見書了。而鞏獻田幾乎絕緣于這些收入渠道,雖然偶爾也給黨校的學員開開講座,給法律專業的自考生講講輔導課。

  當被記者問到為何在1997年《法理學三論》之后,近10年來再沒著作出版時,鞏獻田隱隱道出經濟上的原因:“從2000年起要付22萬元房款,手中也沒太多錢,現在出書需要自己投錢的,沒幾萬塊錢不行。”

  我僵化、保守、古板嗎?

  據介紹,鞏獻田學術特長為法學理論。但同樣是教授法理學,有些教授的課堂上座無虛席,甚至連地上都坐滿了人;而鞏獻田講授的法理課似乎不在學生主動追捧之列。

  鞏獻田告訴本報記者,2000年前后他的法理課程差點被取消,在他力爭之下才保住。但一位上過該門課的學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鞏課的研究生基本可以分為兩類:一是投其所好,考慮的是現實利益,比如學分,尤其是提交論文時觀點必須政治正確,再多加一些吹捧的華麗辭藻,那拿高分是沒有問題的;后者就是很有個性的人了,正面交鋒,當場辯論,憤而出走!”

  “鞏教授的法理課很多內容與政治理論重合。從某種意義上講,并非一門獨立的法律學科。”一位法學博士這樣解釋。本報記者注意到,自1992年以來,鞏獻田發表的論著大多橫跨政治、法律兩個領域,比如專著《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比如2001年發表在《高校理論戰線》上的論文《德法并舉 長治久安》。

  鞏獻田早年留學南斯拉夫。他自嘲道,有人說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套東西過時了。盡管如此,去年他還讓他的博士生做了一項研究,統計分析改革開放到2005年某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畢業論文引用馬克思主義(包括馬、恩、列、斯、毛、鄧)著作的情況。

  前年,鞏獻田曾針對郎顧之爭帶頭聯名向中央上書,直言國企改革違憲、國有股流通改革違法。此事被看作這次批駁物權法的公開信的前奏。在那次上書中,北大法學院的幾個大一學生也在聯名信上簽了名。有人因此質問:“如果博導鞏獻田對自己的觀點足夠自信的話,為何不向高年級的同學或者博士生、碩士生兜售,而去鼓惑連產權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大一新生?”

  對于此次公開信事件,也有人持類似的疑問,“如果是正常的學術討論,完全可以通過發表學術論文的方式平和地進行,為何動輒寫公開信直呈中央?”

  但不可否認的是,如鞏獻田自己的學生所說,他將注定被載入中國立法史。(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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