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4月20日電 (王勉 黃朝暉)
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日前對轟動全國的瑪雅傳銷案相關單位及責任人作出應有的處罰。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瑪雅傳銷案頭目趙德強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0萬元人民幣,判處廣西瑪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罰金300萬元人民幣。黃朝君、趙德光、趙艷梅、黃洋等4名被告,分別
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罰款。
瑪雅傳銷案之所以引起全國關注,是因為涉及人數、覆蓋面、影響力都十分罕見。據警方調查,在短短一年時間里,全國除西藏、臺灣外,30個省區市50余萬人相繼卷入“瑪雅騙局”,累計銷售瑪雅生物霖營養液60多萬份480多萬盒(瓶),瑪雅公司收取入門費近兩億元。僅在廣西,瑪雅公司傳銷組織已遍及14個市所有城區、76個縣以及部分鄉鎮。在貴州,也有10多萬人卷入。
瑪雅公司全稱廣西瑪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公司總部地址位于南寧市大學路。據原瑪雅公司總經理趙德強交代,瑪雅公司成立后,由于產品銷路不暢,公司面臨倒閉,2004年5月,開始采取所謂的“公司+農戶”的合作模式進行經營。實質上,瑪雅公司所施行的經營模式是地地道道的非法傳銷屬犯罪行為。瑪雅公司把經營組織分為4個層級,即公司總部、總代理商、經銷店、業務員;把經營人員分為5個等級,即業務員、業務主管、業務經理、業務總監、高級總監,構筑了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式的傳銷結構。
瑪雅公司以“扶貧支農”為誘餌,謊稱“幫助廣大農民及老、弱、病、殘、貧者脫貧”,是個低投入、高產出、高效益的好項目。同時,對外大肆宣揚公司“隸屬南寧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證照齊全,給非法傳銷披上外衣,欺騙性很強。實事則是,他們利用傳銷人員入股先后的時間差,用后加入者的錢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部分人獲得了利益,而后加入者則血本無歸,最終“崩盤”時組織者、為首者卷款潛逃,一度引起社會不穩定。
具體而言,鼓吹參加者只要投資288元入門費,購買瑪雅生物霖1份,半年后就可獲利1060元,同時,獲得營業員資格和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而且發展“下線”越多,得到“紅利”就越多。一時間,夢想發財者趨之若鶩。
公安部門用了近半年時間,經過周密偵查,去年4月18日,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對瑪雅公司南寧總部進行查封。傳銷頭目、瑪雅公司總經理趙德強被依法逮捕,分布在全國各地的瑪雅傳銷窩點被陸續查處。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