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將小偷捆綁示眾的行為,市民有贊有彈。新快報記者郗慧晶/攝
站西路一市場行竊被抓 雌雄慣偷被捆綁示眾
有市民質疑示眾做法
新快報記者 周皓 實習生 黃喆
昨天下午2時25分,在荔灣區站西路一服裝批發市場門口,兩名男女分別被人捆綁在樹上和電線桿近一小時,多名保安守候在旁。目擊者稱這兩人是慣偷,勾結同伙在市場行竊時被抓,之后遭保安捆綁。一些圍觀市民認為小偷活該有此下場,律師則表示他們的多項人身權遭到侵犯。具體情況有待警方調查。
被綁者裝啞巴?
昨天下午3時20分,記者趕到站西路事發批發市場門前。一男一女兩人雙手被白繩反綁,數十人圍觀。男子30余歲,被一根包帶綁在路邊一棵碗口粗的樹上,女的被綁在電線桿上,兩人的身體有些發抖,五六名保安守在旁邊。
“他們都是慣偷,這個女的幾個星期前剛剛在我們這里偷了一位客人的包,里面有一萬多元現金,她的行為全部被我們的閉路電視錄了下來。”自稱是保安隊隊長的曠先生說,“今天她一進來就引起了我們注意,連衣服都和上次穿的一樣。”
“下午2時25分,有個客人來我這里看貨,順手就把包放在我桌子下面。”該市場3樓一名女老板說,“她(指女嫌犯)進來后一開始也是四處看看,后來不聲不響地拿起客人的包就要走,正好被營業員看見,就喊了聲‘這包不是你的,你拿錯了’。誰知道她馬上就跑,還好客人反應快,把她抓住了。”幾乎在同一時間,另一名男子也在二樓被抓。“兩人是一伙的。”曠先生說。
在市場里做搬運工的小張(化名)稱,這兩個小偷屬于同一個犯罪團伙,他們經常在這一帶作案,被抓獲的女子負責行竊,而男的負責放風。此次與他們一起作案的還有兩個男的,他們也同樣負責放風,“當時其中一個穿紅色上衣,另一個則穿白色上衣,看到情況不對轉身就逃走了”。
記者多次試圖與這兩名男女對話,可兩人一言不發。“他們害怕被打,在裝啞巴。”有圍觀者說。
綁人者是誰?
從北京來廣州進貨的夏先生告訴記者,下午2時40分,他從該市場出來,看到門口有一名女子雙手被反綁在電線桿上,周圍圍著一圈人,他沒看見有人毆打該女子。有幾個市民告訴保安,說該市場附近還有一個小偷的同伙,于是七八個保安當即沖出人群。“大概兩三分鐘后,他們就把一個男的給扭了回來,那些保安還對他拳腳相加。”夏先生說,保安把該男子押到市場門口,找來繩子將其綁在一棵樹上。“第一次捆的時候繩子還不夠長,押送該男子的保安又跑回市場,找來一縷繩子把那男的捆緊。”夏先生說,當時在場的個別商戶乘機對該男子施暴,“那些保安根本就不制止他們”。
“我們沒有綁他們,是客戶氣憤不過把他們綁在這里的,具體是哪一個我也不知道。”曠先生說,“不過這樣綁著也是怕他們逃跑。我們把他們圍起來是保護他們,不然他們會被打死的,我們也沒有那樣的繩子去綁他們。”
下午3時30分,在記者的勸說下,眾保安給兩男女松綁。10分鐘后趕來的警察將兩人帶走。
綁小偷對嗎?
“這樣才好,讓他們露露臉,誰讓他們老是偷東西。”該市場3樓事發店鋪的女老板說。“這樣的人就該當街示眾。”一男顧客說。也有一些市民表示,雖然小偷的確可恨,但保安抓住小偷后應該交予執法部門處置,“不應該把人當街綁起來,這樣太過分了”。
開物律師事務所廣州分所的尹律師表示,將嫌疑犯捆綁在樹上并對其施暴的行為,侵犯了嫌疑犯的人格權、名譽權、身體健康權。作為保安,并沒有權力毆打嫌犯,更沒有權力將小偷捆綁于樹上。保安應做的是把小偷交予執法部門,而且還應盡可能地制止他人對其進行毆打。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