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采訪被釋放后的羅玉明
羅玉明被當庭釋放,母子二人哭著走出法庭
錯誤關押265天 羅玉明昨無罪釋放
昨日,多日陰沉、壓抑的武夷山天氣終于放晴,藍天白云下的武夷山市法院“審判法庭”四個字顯得格外耀眼——武夷山市法院憑涉案人的年齡、體貌特征等相關證據,將錯誤關押了265天的“盜竊犯”羅玉明宣告無罪并當庭釋放。
四組證據證明羅玉明無罪
昨天上午9時,武夷山市法院第一法庭準時開庭再審羅玉明案件。辯護律師吳登其一開庭就一針見血稱,羅玉明沒有作案時間,年齡、身高也與真正作案人不同。為了支撐該觀點,吳律師舉示了四組證據證明。
證據一:陳勇在2000年歸案后的兩次筆錄。筆錄主要內容是同案人“小羅”是重慶市綦江縣人,二十四五歲,1.65米左右,染黃頭發,偷摩托車時剛從拘留所釋放出來。
證據二:邵武市公安局治安案件99133號卷宗。主要內容為:羅玉明,男,24歲,身高1.67米,有染發,家住綦江縣石角區新民鄉齊雨五組。1999年9月7日在邵武市偷自行車被拘留15天。
證據三:陳勇在6月28日的在法院的辨認筆錄。陳勇辨認了12張照片,其中編號7為申訴人羅玉明。但陳勇稱里面沒有和他一起作案的那個同案人“小羅”。
證據四:申訴羅玉明的人員信息記錄表。這份武夷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記錄表顯示,申訴人羅玉明是1982年4月29日出生,身高1.47米,家住重慶市綦江縣石角鎮齊雨五組。
出庭監督此案的武夷山市檢察院檢察官當庭表示這些證據客觀、真實、合法。
辯護律師 當庭提供破案線索
法庭上,吳律師當庭提供了可以供武夷山警方破案、抓獲真正作案人的線索。他稱,盜竊案真正的作案人另有其人,是一個叫小名李永的人。此人是羅玉明同村人,知曉羅玉明的情況而冒充羅玉明,這也是羅玉明錯案原因之一。
昨日,參加庭審的有武夷山市和南平市的司法干警。南平市公安局一位干警在休庭期間找到吳律師了解情況。
檢方建議司法干警吸取教訓
出庭監督此案的武夷山市檢察院檢察官當庭表示辯護律師舉示的證據客觀、真實、合法。
檢察官稱,原判確實存在錯誤。沒有證據證明申訴人羅玉明就是陳勇供述的小羅。我國刑法的原則是懲罰犯罪,絕不放過任何不法之徒,但也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當公民的人身、財產受到侵犯時,必須從證據出發,絕不輕信口供,只有在證據確實充分情況下才能判決。就算懷疑某人有罪,但沒有證據也不能定罪。這起錯案是他們每個司法干警的教訓。為此,他們建議撤銷原審判決。申訴成功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此案再審由武夷山市法院副院長張發展擔任審判長,審監庭庭長擔任其中一名審判員。他在法庭上稱,通過審理查明,陳勇供述的同伙小羅與申訴人羅玉明不是同一人。雖然羅玉明在原審中承認了盜車,但再審證實,羅玉明的年齡、身高特征與小羅存在差異。羅玉明申訴理由成立。原審判決證明的盜竊罪證據不足,該罪名不成立。
11時34分,審判長當庭口頭宣判:撤銷原判,宣告羅玉明無罪,并當庭釋放。
武夷山警方表示嚴查責任人
羅玉明無罪釋放了,是誰鑄成了錯案?昨日下午,武夷山市警方表示,他們將對這起錯案形成原因展開調查,并將嚴懲責任人。錯案的綠燈是怎樣打開的
羅玉明稱,綦江警方當時告訴他,這個案子不是綦江本地的,如果是綦江本地的話抓到就打他。最好承認了,如果不認的話,武夷山那邊抓過去要遭判重點,如果承認了,就給他判緩刑,這樣就可以回家。最后他想回家,就承認了。
羅玉明還稱,后來到武夷山公安局時,有民警在旁邊吼“你不承認也要承認”。而檢察院的也嚇他,說你不承認就把你關在看守所。他當時想,自己承認了就可以回家了,所以就承認了偷車的事。在法院審理時,法庭只有一個法官、書記員、兩個法警,沒有旁聽的人。那天法庭沒有插麥克風,他聽不到里面的聲音,剛剛判了后,他還不知道是什么后果。
吳登其律師稱,造成本案錯誤的原因是武夷山警方上網信息不準確,辦案民警在偵查詢問中可能存在指供、誘供、逼供的情況。公訴機關和一審法院承辦法官輕信口供而不重證據。本案的事實有口供無可靠證據,等于是沒有證據。慶幸的是法院及時啟動了再審程序,還了事實一個本來面目。檢方法院回避警方有話說
公檢法三方為何一路“綠燈”將一個錯案放行?記者想從他們那里得到答案。但法院院長陳芳表示,目前他們正在積極處理此案的善后問題,無罪判決就是最圓滿的結果。他們不希望再發表什么意見。
檢察院有關領導表示,此案教訓是深刻的,但他們委托公安局統一接受媒體采訪。
武夷山市公安局紀委書記曾憲凱稱,他們武夷山市公檢法在這起案件中都有過錯和過失。過錯的主要原因還是過于輕信口供,而沒有認真核實主要證據。但錯誤的源頭還是重慶綦江警方誘供、逼供。加上羅玉明到了武夷山后,又沒有作無罪申辯。
曾憲凱還稱,由于他們工作失誤,導致羅玉明被無辜羈押,給羅及其家人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他們深表歉意。同時,這起案件也引起了他們當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該市公安局將組織人員調查錯案形成原因,以及羅玉明的通緝信息是如何上網的,在查清楚后不但要嚴肅處理,并要向媒體通報。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這起錯案中沒有刑訊逼供的情況。
曾還稱,此事已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他們將以此為契機,整頓警務工作。
無罪釋放竟迷茫
在宣告無罪后,羅玉明呆呆地站在法庭上沉默了3分鐘,整個法庭和他一起保持沉默。吳律師對他說:“你可以回綦江老家了,你明白沒有”。羅還是呆若木雞。在被宣告當庭釋放后,羅才明白過來,當場脫下囚服交給身邊的法警。坐在第一排旁聽席上的羅玉明母親顏思容趕忙跑上辯護席的位置,一邊哭泣一邊撲通給審判長跪在地下:“青天大老爺呀……”
因為再審案件生效期為10天,國家賠償要在生效期后才能啟動。羅玉明父母在宣判后仍留在武夷山,等待為兒子申請國家賠償。
牢友都很同情他
羅玉明稱,他在監獄里加工組裝電子燈,他們每人每天的任務是組裝100個。如果規定的8個小時干不完,就要加班,他經常在里面加班到深夜。有時甚至只能睡四五個小時。但他沒被挨打,牢友們都很照顧和同情他。尤其是4月21日接到再審決定書后,牢友都知道了自己是被錯誤關押。有福建莆田、南平市及老鄉的牢友還給他日常生活用品,出庭穿的棉毛褲都是牢友送的。
羅玉明還稱,他在里面生活還可以,早上有饅頭稀飯,中午、晚上都有菜吃,有時還有雞、鴨、魚,飯不夠吃可以隨便加。現在最想的是回綦江老家。
特派記者 羅彬 福建武夷山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