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推行院務公開文件,患者2008年將可隨時了解各類醫院院務
本報訊(記者
魏銘言)醫院的法定醫療范圍,醫務人員是否有執業資格,醫療服務、藥品和各項醫療耗材
的價格,都將上網或通過院內電子屏幕、觸摸屏、就醫手冊等逐一向患者公布。衛生部昨天發布《關于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的指導意見》,計劃于2008年底前,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基本實現醫院院務公開。
醫院對外 原則上公開所有非秘密非隱私院務
衛生部說,醫院院務,除涉及國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外,原則上應予公開,并做到政策依據公開、程序規則公開、工作過程公開、實施結果公開。
衛生部要求,醫院向社會公開的院務內容應包括:醫院依法執業登記、醫療業務范圍、職能科室設置;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注冊情況及相關資質信息;重大醫療技術準入及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許可;醫療服務價格(包括項目編碼、名稱、內涵、收費依據、計價單位和實際執行價格等)、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的價格;醫療服務投訴信箱和投訴咨詢電話。
同時,衛生部特別強調,醫院院務公開應實現住院病人費用“每日清”制度。醫院每天通過適當方式向病人或家屬提供包括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使用情況,或提供費用查詢服務。病人出院時,醫院應提供總費用清單。門診患者費用清單包括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
醫院對內 必須向全體職工公開考核薪酬體系
此外,《意見》說,醫院重大決策、發展規劃及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額度資金用度,重大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結果等,都有必要向院內全體職工公開。
衛生部認為,作為醫院職工,有權利了解醫院內崗位設置、崗位職責、考核標準及薪酬體系。同時,醫院有責任公布管理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考核評價標準、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結果。
責任編輯:林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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