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首批5個小區為居民簽下“平安補償”協議
本報訊記者近日從市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了解到,該區為促進社區治安防范而創新實施的“社區聯保限額保險”制度,繼在非物業管理居民中實施后,又開始向物業管理小區拓展推行———去年以來,市南區已有非物業管理的近6萬戶居民擁有了“社區聯保限額保險
”、有96戶失竊居民陸續從保險公司拿到了相應賠償;近日,該區又有5個物業管理小區為近千戶居民簽下了這一“平安補償”保險協議。
“社區聯保限額保險”,是市南區針對平安創建新形勢、積極探索城區治安防范與社會保險相結合而創出的新舉。去年以來,該區每年從非物業管理居民交納的12元治安費中拿出3元錢聯合投保,一旦家中被盜或遭入室搶劫造成損失,可從保險公司領到一定數額的賠償。從實施情況看,這一作法彌補了治安防范失責、對受到損失的居民予以一定的財產補償,也進一步促進形成了居民主動交納治安費、共同投身治安防范的良性循環。在此基礎上,市南區決定將這一“聯!敝贫冗M一步向物業管理小區拓展,以使交納物業費的物業管理小區居民不用多拿一分錢,也可享受到“平安補償”的待遇。對此,市南區綜治辦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市南支公司聯合推出了“物業聯保限額保險”項目,首先在轄區的香港中路街道辦事處、湛山街道辦事處試點。
該區在物業管理小區實施“社區聯保限額制度”,是由區綜治部門牽頭、有關物業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實施契約化管理。具體作法是:物業公司從業主交納的物業費中每年拿出3元錢聯合投保,專項用于入室盜竊、搶劫案件的限額賠償;本著“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參照“社區聯保限額保險”項目,推行“三個月賠付”(聯保業主住宅遭受入室盜竊、入室搶劫且公安立案偵查3個月內,仍未破案的財產損失案件賠付)、“千保十”(以一千戶為一聯保單位,實行千戶保十戶的限額賠償比例)和“累進賠付”(經確認審核后,保險公司按財產損失500元以下賠償200元;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賠償400元;2000元以上賠償600元的標準給予賠付)制度。為防止出現理賠過度、防范缺失現象,同時推行“補償促防范”,其中規定:理賠款根據案發原因賠付,對物業公司或聯保業主未落實防范和防盜設施或在發案過程中被損壞防范設施,理賠重在修復和設立防范設施。
目前,青島綠島物業公司、青島廣廈物業公司、山東國貿物業公司、青島新貴都物業公司、青島大有同人物業公司已為所轄物業小區的共近千戶居民投了這一“物業聯保”,受到了小區居民歡迎。市南區綜治辦對此倡導更多的物業管理小區為居民辦理這一“物業聯!,以進一步激勵物業公司與廣大社區居民投身平安創建、共同促進優化社區的治安秩序。(本報記者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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