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停車不服處罰,撕碎《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牛”車主面臨最高限處罰
晚報訊 昨日上午,市南城管執法人員在南京路對在人行道停車的違法車輛進行處理時,一名司機不但不認罰,反而把《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撕得粉碎,然后揚長而去。
昨日上午10時30分,市南城
管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在南京路時代廣場西側的人行道上,一輛魯B595××的白色轎車違法停放占壓盲道,嚴重影響行人正常通行。在沒有找到駕駛員的情況下,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照相取證并給該車張貼了《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
正當執法人員準備離開時,一名男子疾步過來,將執法人員攔住,并要求執法人員把《告知書》收回。當執法人員告知該男子,《告知書》為國家印制的執法單據,不得隨意廢除,并請他及時到中隊接受處理時,該男子竟將貼在前窗玻璃上的《告知書》撕得粉碎,扔下一句:“你們扣我的車好了。”駕車揚長而去。
據執法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城管部門將在張貼《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15天后,在《青島日報》上刊登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到城管執法局接受處理的車輛號碼。如果違法車輛仍不接受處罰,將由交警部門在車輛年審時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同時,為了督促違法車輛盡快接受處罰,城管部門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時候,對那些及時改正并接受處罰的違法車輛給予一定的減免,反之,那些不及時接受處理的車輛,將按照最高限處罰。(陳小寧
欒紹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