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近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教師資格證今后將不再“一旦獲得,終身有效”。
????2001年7月,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后,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才能上崗執教,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將不能從事教師工作。隨后,進行了面向民辦學校專職教師和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教育部目前正在考慮研究對教師資格證實行定期驗證的辦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解釋,我國教師資格制度隨著形勢的發展,出現一些不適應的問題,教師入職門檻標準較低,對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要求不高,教師資格缺失有效期限,不利于教師的進修提高和專業發展,因此決定對教師資格證進行定期檢驗。(本報記者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