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覃秘)
14日凌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交通局副局長、公路段段長呂傳軍飲彈自盡。昨日,宜昌市相關部門正式對外公布:呂傳軍在自殺前,因與另一個被調查對象存在不正當經濟關系,正在接受宜昌市紀委的相關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呂傳軍用槍逼退調查組人員后,離開家門并開槍
自殺。
因經濟問題被紀委調查
昨日下午6時許,由宜昌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主辦的三峽宜昌網發布消息稱:宜昌市紀委在調查有關案件時,發現呂傳軍與一名被調查對象可能存在不正當經濟關系。為查明事實,9月13日下午,案件調查組依照有關規定找呂傳軍調查取證。
呂傳軍承認了自己與被調查對象存在不正當經濟關系,并稱其存有案件所需材料,要求調查組派人跟他到家中去取,調查組遂于當晚派2名工作人員送其回家,并準備取回材料。
用槍逼退調查人員后自殺
呂傳軍到家后,即拿出私藏獵槍逼迫在呂家門外等候的調查組人員離開。經反復規勸無效,為避免矛盾激化,調查組人員退到呂家附近后,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并向上級匯報。
相關部門接報后,迅速派員趕到呂家,但呂傳軍已離家出門。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進行搜索。14日清晨,搜尋人員在梅子椏一個柑橘園中發現其遺體。據公安機關調查,呂傳軍系開槍自殺身亡。
自殺用的私槍為單管獵槍
宜昌市紀委證實,紀檢機關沒有對呂傳軍實施“雙規”措施。對于其究竟是與什么人,存在什么不正當經濟關系,紀委相關部門沒給出明確說明。
發布的消息中稱,呂傳軍使用的是私藏獵槍,夷陵區公安局負責人說,呂傳軍沒有持槍證,在今年6月13日,公安局曾在全區百姓中核實是否擁有槍支,當時呂傳軍簽字表示自己沒有。據介紹,呂傳軍擁有的是一支長111.5厘米的單管獵槍,此前的雙管獵槍純屬誤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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