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工商局、市消費者協會和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聯合監制的《青島市家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2006版)正式實施,這將進一步規范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和裝飾公司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新版《青島市家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中,詳細規定了包括材料費、人工費、運
輸費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對于雙方違約的責任有了更加細分化的明確規定。特別是室內空氣質量首次被列入裝修合同之中,對室內空氣質量的要求作了明確詳細的規定,一些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裝修材料將被杜絕于設計之外。專家提醒消費者在進行室內環境驗收檢測時,一定要選擇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具有CMA計量認證的檢測單位進行驗收。
據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秘書長辛克麗介紹,新版《青島市家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明文規定,施工企業要與消費者簽訂室內設計條款,并根據設計方案定材料、定工藝、定價格。這將有利于解決對于無設計合同所引起的糾紛,更加有利于消費者進行維權。
據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費者協會和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將與各區工商分局、消協聯手對《青島市家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裝修施工中的違規行為予以查處。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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