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警對郭德綱進行貼身檢查
昨天剛吃完徒弟的喜酒,今天就要到法庭上接受法官的質詢。因為在網絡上發表文章,披露自己的師傅楊志剛存在“家中裝修公款報
銷”、“與女同事同居”等問題,郭德綱(郭德綱新聞,郭德綱音樂,郭德綱說吧)被楊志剛以涉嫌誹謗罪起訴到法院。
今天上午,大興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引人關注的刑事自訴案件,但法院拒絕媒體采訪。
今日現場
上午8時剛過,郭德綱的律師就早早地守在法院門口,不時地看著手表,用手機打著電話。20多分鐘后,一輛香檳色的馬自達6轎車徑直開到法院門口停了下來。兩個年輕人從車后門下來,畢恭畢敬地拉開了副駕駛車門。
從車里走下來的那個戴著墨鏡的男子正是郭德綱。郭德綱一走下車,司機就一溜煙兒地將車開走了。郭德綱走在前面,兩個徒弟一左一右地走在后面,師徒三人不慌不忙地走進法院大門。
當時,郭德綱一邊走,一邊小聲和兩個徒弟聊著有關婚禮的事,始終面帶微笑。
在安檢大廳,一個小插曲發生了——別人都順利經過了安檢門,可郭德綱一過,安檢門上的警報卻嘟嘟地響個不停。郭德綱自己也覺得挺意外,眨巴著眼睛直犯愣,兩個徒弟也叉著腰,好奇地看著這扇奇怪的門。
這時,法警趕緊走過來,對郭德綱進行貼身檢查,但也沒發現什么。
檢查過程中,攝影記者一個勁兒地猛拍,讓郭德綱略顯尷尬。但他只是笑了笑,并沒進行阻止。
10時許,在法庭門口,記者遇到了為楊志剛作證的兩位證人——楊志剛的同事龐先生和楊志剛的另一位弟子趙先生。作完證從法庭里走出來,龐先生告訴記者,其實,真正“侵占公款”的人應該是郭德綱自己。在天津那段日子,郭德綱曾通過報銷發票等手段,侵占過近萬元公款。
事發后,由于郭德綱的父親來說情,單位領導也考慮到郭德綱的前途,最終未將此事報案,選擇了“私了”解決。
對此,郭德綱予以否認,并說對方根本就拿不出證據。
趙先生則證實,楊志剛看到了郭德綱的文章后,氣得大病一場。
截至發稿時,庭審還在進行。
案情回放
1989年年底,郭德綱拜楊志剛為師。今年3月,郭德綱在網絡上公開發表《我叫郭德綱》一文,詳細敘述了自己在天津紅橋文化館的學藝經歷。
該文提及了館長兼師傅的楊志剛“家中裝修公款報銷”、“整治郭德綱逼其掃廁所”、“排擠老館長”、“與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風問題。此后,該篇文章被多家網站轉載,而且經郭德綱本人同意,在其他媒體上發表。
楊志剛認為,這些帶有人身侮辱性質的誹謗性文字在社會上廣泛流傳,給他的名譽和聲望造成了極大傷害,遂以郭德綱涉嫌誹謗罪為由,到法院對其提起刑事自訴,要求郭德綱承擔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并向自己公開道歉。
相關法規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自訴案的被告人必須親自到庭參加庭審。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誹謗罪罪名成立,郭德綱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作者: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