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公路沿線違法房快拆
我市出臺濱海公路沿線規劃建設管理規定 嚴禁以宅基地建設名義變相開發房地產
早報訊 《青島市濱海公路沿線規劃建設管理規定》近日出臺,管理規定中特別做出了
對濱海公路沿線的生態保護。
規定中的濱海公路沿線是指東起丁字灣(即墨市與萊陽市交界處),西至棋子灣(膠南市與日照市交界處)濱海公路沿線兩側各2000米區域范圍。
按照要求,濱海公路沿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的具體建設項目,有關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一書兩證”前應當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兩側各500米至2000米范圍的具體建設項目由轄區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法定職能審批,并在核發“一書兩證”前15日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嚴禁以宅基地建設等名義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
“管理規定”中特別提出了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規定濱海公路沿線涉及海岸帶、嶗山風景名勝區、城市風貌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應同時符合市海岸帶規劃管理、市嶗山風景區管理、城市風貌保護等有關規定。有關區市對濱海公路沿線兩側可視范圍內的采礦企業,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一律關停,不得辦理延續手續,停止頒發以營利為目的的采礦許可證,并按規定恢復治理廢棄采石場地質環境。
另外,我市將嚴肅查處2002年8月21日以后濱海公路沿線兩側各500米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違法占地行為,依法拆除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違法建筑。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機關或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閔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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