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薪吊銷你執照
市政府辦公廳:需延發工資的要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說明情況
早報訊
“對惡意拖欠職工工資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可責令停業整頓、暫停招投標、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有關人員依
法予以制裁。”記者近日獲悉,青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的通知。
延發工資要“報告”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導、督促企業規范工資支付行為,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或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職工工資。
嚴格執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的監控,重點監控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企業確因經營困難等原因需延期支付工資的,必須征得本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同意,并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報告延期支付工資的原因、時間、金額和涉及人數、企業財務狀況、償還工資計劃以及解決措施等內容。對發生工資拖欠且不履行報告程序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并向社會公布,同時記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以及人民銀行建立的企業誠信系統。
清欠不力“一票否決”
另外,切實做好解決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工作。各區市政府要按照《青島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目標責任書》所列拖欠項目,制定清欠計劃,落實責任,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和月考核。市政府將對清欠工作進行督查和通報,對因清欠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在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凡因建設單位工程款撥付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可立即停止施工,防止拖欠工資事態擴大,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因施工企業原因拖欠工人工資情況嚴重,造成惡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予以全市通報,直至給予停接工程任務、降低資質的處理。
此外,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督促企業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并將工資發放記錄在施工現場公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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