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日本國會參議院投票通過了將日本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相關法案,防衛廳長官久間章生(左)從國會返回防衛廳時受到官員們的鼓掌歡迎。新華社發
12月15日,日本參議院用一個下午時間先后通過了防衛廳升級為防衛省(國防部)及修改《教育基本法》法案,此前,眾議院已經通過上述兩法案。修改教育法和提升防衛廳為“國防部”,均為日本戰后首次之舉。
分析人士認為,兩法案的通過標志日本自民黨也在歷經半個世紀后,對“戰后體制”中涉及軍事和教育的領域成功實施大改造。
52年努力“扶正”“國防部”
當天下午首先在日本參議院通過的是防衛廳升防衛省(國防部)的法案,法案的表決得到執政的自民黨、公明黨以及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多數議員的贊成,法案獲得通過。另兩個左派在野黨共產黨和社民黨雖然反對,但無奈勢單力薄。由于該升級法案此前已經獲得眾議院通過,從明年1月9日起,防衛廳將正式升格為防衛省,防衛廳長官也將隨之升格為防衛大臣。
這是防衛廳半個多世紀以來首次升級為防衛省,日本防衛廳成立于1954年,專管海陸空三支自衛隊。它之所以取名為“廳”,為的是要消除軍事主義形象,讓人們知道它和戰前軍事部門不同。但自其成立以來,防衛廳一直努力使其升格為正式的內閣部門,在歷經52年的“努力”后,終于被“扶正”。
日防衛政策迎來“改弦更張”
日本媒體認為,防衛省正式成立后,日本防衛政策也將迎來“改弦更張”的機遇。
分析人士認為,日本戰后體制強調輕軍事的國家發展路線,但正式成立國防部,意味著日本保守勢力改造這一體制的“努力”正逐步實現。
59年來首度修改教育法
在通過防衛省法案后,參議院又加班加點(15日是本屆日本國會最后一個工作日)表決了修改另一個戰后法律———《教育基本法》的法案。結果該法案在執政的自民黨和公明黨多數贊成的情況下獲得通過。
《教育基本法》被稱為日本“教育的憲法”,現行基本法制定于1947年,是構建日本戰后民主社會的基石之一,以培養學生個性、尊重自由選擇等作為基本教育理念。
但修改的基本法強調“公共精神”,提出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愛國家、愛故鄉的態度”,也就是說,強調現行基本法中沒有的“愛國主義”。
上個月,執政的自民黨在在野黨議員缺席的情況下,強行通過了該法案,15日,雖然包括民主黨在內的4個在野黨提出安倍內閣不信任案,希望阻止《教育基本法》修改法案通過,但最終被參議院否決。
教育法再提愛國主義,反對人士擔心,這將激化部分日本年輕人的極端民族主義。日本共產黨國會議員石井郁子說,“(修改教育基本法)政府將使日本孩子的未來面臨危機,將日本變成一個可能發動海外戰爭的國家”。(百千)
-影響
自衛隊將成“世界警察”
海外派兵將正式成為自衛隊“基本任務”
日本防衛廳的升格并不是字面的簡單變化。防衛廳的升格將使日本自衛隊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
防衛大臣獲得更多大權
防衛廳升級為“防衛省”后將從原先所屬的內閣府獨立出來,升格為與外務省、財務省等11個省平級的機構;防衛大臣將擁有和其他大臣一樣的權限,可直接要求召開與防衛問題有關的閣僚會議,直接提出防衛預算。
根據這項法案,日本首相仍保有對自衛隊的最高指揮監督權和頒布“防衛出動命令”的權限,但向美軍提供物品等權限將移交給“防衛大臣”。
這項法案的另一個核心內容是修改《自衛隊法》,把國際緊急援助活動、聯合國維和行動、根據周邊事態法進行的后方支援活動等自衛隊的“附帶任務”升格為“基本任務”。
目前,日本每次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都需經國會批準,并需制訂相關法律。為此,日本政府準備制訂一部無需特別立法和聯合國決議就可向海外派遣自衛隊的“永久法”法案,以便根據日本的戰略需要隨時向海外派遣自衛隊。一旦日本國會批準向海外派兵的“永久法”法案,自衛隊今后走出國門將不存在任何制約。
和平憲法即將名存實亡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作為國家主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履行這一規定,日本不保有陸海空三軍及其他戰爭力量。
但是,近年來,一些日本政要竭力主張將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修改憲法第九條。一些政府高官還主張改變日本戰后一直堅持的“專守防衛”安全戰略,行使“集體自衛權”,甚至鼓吹對“敵人”實施“先發制人”打擊。
從海灣戰爭以來,日本自衛隊不斷擴大在海外執行任務的范圍。1991年,日本海上自衛隊首次開赴海外執行掃雷等軍事任務,至2003年10月,日本首次向處于戰爭狀態的地區(伊拉克)派出地面部隊。
分析人士認為,防衛廳升級法案通過后,為修改憲法第九條打通了道路。不難想像,防衛廳成為“防衛省”后,下一步就是自衛隊變身“自衛軍”即國防軍,憲法第九條也就失去意義。 馮俊揚(新華社專稿)
-鏈接
日本防衛部門“變身”記
●1964年內閣會議批準防衛廳升格法案,但因遭各界反對,最終未能提交國會。
●2001年10月國會通過《反恐怖特別措施法》,首次從法律上認可自衛隊在“反恐戰爭”中開赴外國領土。
●2004年通過“有事三法制”,確定自衛隊能在戰爭期間支援美軍。
●2005年執政的自民黨公布憲法修改草案,更是提出要把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
●2006年內閣通過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法案。
●2006年11月30日日本眾議院通過了日本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的相關法案。
“戰后體制”兩大核心理念遭巨大沖擊
作為日本“正常國家化”的重要里程碑,兩大法案對日本“戰后體制”兩大核心理念造成巨大沖擊,它們在進一步架空和平憲法的同時,成為日本新戰后體制的重要基礎。
新教育法重提戰前價值觀
日本戰后體制的核心是“民主主義”與“和平主義”,和平憲法是其集中體現,而修改前的《教育基本法》,以及日本國防機構地位作用受限定則是憲法精神具體表現。
“民主主義”建立在對戰前軍國主義反省的基礎之上,因此戰后和平憲法確立了各項民主權利,在《教育基本法》中去除了戰前教育法中有關“愛國心”的內容,保證教育的獨立性。但此次修改《教育基本法》,則在某種程度上恢復了戰前價值觀,重提“愛國心和愛鄉土”,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動搖了戰后日本教育的民主主義基礎。
而“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則將戰后體制的另一核心“和平主義”拆得支離破碎,在“升省”之后,防衛省的勢力和作用將大大增強,對外用兵將成為日本自衛隊的核心任務之一。日本媒體紛紛認為,這是安倍為在其任期內對集體自衛權解禁,使日本能夠“合法”地與美國在世界各地共同作戰所做的最重要鋪墊,最后要達到的目標就是修改和平憲法,刪除第九條對日本軍事和國防所作的種種限制,從而從根本上掀翻日本戰后體制,構建“正常國家”。
法案通過反映整體保守化
法案的順利通過也反映了當前日本社會整體保守化的現實。若沒有民意相當程度的支持,安倍不可能選擇在本屆臨時國會結束的前一天強行通過法案。日本社會對這兩個法案雖有不同意見,但已沒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對此類法案的敏感與反彈。安倍強行通過這兩個法案并沒有在社會上引起波瀾,也沒有使安倍的民望下降,有些人甚至認為這是安倍“領導能力”的體現。顛覆戰后體制需要的成本和代價大大降低,也就鼓勵自民黨內的國家主義者推行其執政主張。
(霍建崗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名詞
日本戰后體制
“戰后體制”是對1945年日本戰敗后,日本社會整體政治、經濟、文化思潮的一種統稱。它有三個重要象征,一是以美英為范本的政治民主制度;二是以放棄戰爭為核心的和平憲法;三是重經濟、輕軍事的國家發展路線。在競選總裁期間,安倍晉三提出的政權公約中倡議,要“走出戰后體制”,實現修憲(修改和平憲法和教育基本法)、擴權(強化首相職能擴張其行政和決策權力)和大國化(在經濟大國的基礎上,實現政治大國乃至軍事大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