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種煙花禁銷禁放
我市發布禁燃煙花爆竹明細 3寸以上禮花彈等被禁銷
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安監局獲悉,按照《青島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我市公布2007年春節期間市內四區及嶗山建成區
內禁止銷售、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品種及規格。
市區內禁止銷售、運輸、儲存和燃放下列有礙公共安全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上未標注產地、生產廠家、安全注意事項的產品及非法私制的煙花爆竹;各種規格的拉炮、摔炮、砸炮;燃放軌跡不確定的升空類多響爆竹、旋轉升空類煙花;3寸以上規格的組合煙花、禮花彈;人工裝填燃放式禮花彈;長度超過50毫米、直徑大于8毫米或單發裝藥量超過8克的爆竹;含有氯酸鉀成分的煙花爆竹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等。
據介紹,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市民,有關部門將依法沒收違規煙花爆竹,并視情況給予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王磊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