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物權法(草案)第七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新的草案審議稿對大家普遍關心的車位、車庫歸屬問題,城鎮居民能否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等作了進一步明確。
車庫車位歸屬有規定
對于建筑區劃內的車庫、車位歸屬問題,草案七審稿規定:“建筑
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薄敖ㄖ䥇^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薄罢加脴I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解釋說,作出上述規定,主要考慮到:屬于業主共有的財產,應是那些不可分割、不宜也不可能歸任何業主專有的財產,如電梯等公用設施、綠地等公用場所。從房地產市場的情況看,一般來說,專門用來停放汽車的車庫、車位的歸屬,是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附贈方式約定業主專有或專用的。同時,從現實情況看,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上劃出的車位,當然應歸業主共有。
農村購置宅基地按規定
針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問題,草案七審稿規定:“宅基地使用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我國地少人多,應當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全面建立。農民一戶只有一處宅基地,這一點與城市居民是不同的。農民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將會喪失基本生存條件。
中 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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