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事業單位明年將實現全員聘用。30日召開的全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會議提出,全省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聘用工作將從明年1月開始,6月底前完成。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必須在核定的編制和計劃內,根據崗位空缺制定招聘實施方案,嚴禁擅
自增設崗位隨意招人。
聘用現有在職人員要公示
據統計,目前我省已有36%的事業單位推行了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達到30%。對于尚未推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和尚未簽訂聘用合同的在職人員,我省要求在明年6月底前實現全員聘用。
省人事廳要求,各單位要在核定的人員編制和增人計劃內,按照現有在職人員現任(聘)職務或崗位,在綜合考核近三年內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的前提下,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后,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在現有在職人員聘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個別未聘人員。對于這部分人員,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堅持以內部安置為主的原則,可實行單位內部待聘制度,待聘期不超過兩年;可通過興辦新的產業、轉崗培訓、行業調劑等方式,為未聘人員提供不少于兩次的競聘機會。
嚴禁擅自增設崗位隨意招人
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各類事業單位招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除政策性安置之外,必須實行公開招聘。
我省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在核定的編制和增人計劃內,根據崗位空缺制定招聘實施方案,報經政府人事部門核準備案后,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前要發布招聘公告,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條件和程序,受理應聘申請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組織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擬聘人員經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后,辦理有關手續,聘用單位公布聘用結果。
對于超編、滿編、沒有增人計劃和崗位空缺的事業單位,一律不允許隨意招聘人員,更不允許擅自增設崗位或通過其他途徑增加人員。有關部門要堅決查處在推行聘用制度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記者
董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