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市民李先生撥打本報樓宇熱線88000315反映,位于東海東路69號的福華明珠小區土地使用年限嚴重縮水,實際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
年。
李先生說,幾年來,為了買房大大小小的房地產項目也看了不少,還真沒見過使用年限這么短的。
■拆的是東方之珠花園
按照到李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趕到福華明珠的現場進行情況核實。在位于東海路69號的現場看到,福華明珠項目一共只有4棟樓。項目占地就是原來東方之珠花園別墅的一部分。在提及此項目的的房產使用年限時,該項目的銷售經理承認,這個項目的使用年限只有30年。為什么東海東路69號的福華明珠只有30年使用年限?福華明珠的銷售經理說,福華明珠這個項目其實就是由原來的東方之珠花園別墅其中的幾棟樓拆除重新建筑而成。這就是福華明珠的使用年限只有30年的原因。
■房子賣完,開發商不管
福華明珠這個小區的銷售經理還告訴我們,福華明珠是做為住宅來銷售的。房子賣出去之后,至于業主想做什么,那不是他們管的范圍。
如果在這樣只有4棟樓的住宅小區,既有人辦公,又有人居住會不會互相影響?福華明珠的銷售經理明確表示,那我們也沒有辦法。
■土地轉賣 導致年限縮水
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撥通了嶗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服務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說,福華明珠小區3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確實短點了。按國家規定,不同的土地性質,必然涉及土地上建筑物的使用年限。酒店或旅業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商業與寫字樓為50年,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最長,達70年。
至于像這個項目出現的這種情況有可能是這個開發商從別的公司買的這塊地,有可能這個地很早就被其他公司買下來,現在被他們買下來重新建設施工。
(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