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 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不得對交易雙方隱瞞真實的房屋成交價格等交易信息,不得以低價購入(租賃)、高價售出(轉租)等方式賺取差價,不得謀取非法
收益。不得采取內部認購等手段營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誤導和欺騙當事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業秘密與他人串通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該通知還要求,各地要發展交易保證機構,專門從事交易資金監管,并對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代收代付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支付方式作了多項重點“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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