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今年我市將啟動新一輪的舊城舊村改造,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我市近日制定了相關的政策,以規范城中村(居)和舊城改造項目招標、拍賣、掛牌工作。
在規劃方面,我市要求,各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對轄區內擬實施改造的城中村(居)和舊城區,進行綜合
測算和總體規劃,在提高居民居住條件、改善城市環境面貌、推進區域產業發展的同時,還要兼顧居民(村民)就業、養老醫療保險、區域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等。此外,各區市根據區域規劃情況和被拆遷房屋狀況,結合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綜合測算拆遷安置成本和凈地價值,虧損地塊與贏利地塊捆綁結合,科學設定改造項目。將拆遷安置作為條件與土地使用權捆綁進行項目招拍掛(土地使用權為期權),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競爭確定項目建設主體。
要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城中村(居)和舊城改造項目應當首先對居民安置用地做出安排。住宅用地應當遵照國家、省關于建立合理住房供應體系的要求和我市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科學安排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及其他用地的土地供應比例。非住宅用地應當符合產業布局規劃,并兼顧公用事業發展的需要。其中,城中村(居)改造項目,應當同時對村(居)民安置用地和經濟發展用地做出安排。
城中村(居)和舊城改造資金以區市為單位實行封閉運行,在區市內移豐補歉、綜合平衡。要加強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項目招拍掛成交后,土地收益全額上繳財政。其中市內四區土地收益,由市財政以轉移支付的形式按有關規定返還區政府,實行專款專用,主要用于公共基礎設施統一配套等費用。
要限時拆遷,嚴格控制建設周期。拆遷安置補償騰地工作原則上應于《項目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項目競得人各項前期手續完備,依法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或《房地產權證》后,方可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項目協議書》約定的開工和竣工時限完成項目開發建設。
(記者 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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