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優惠的主要原則是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
早報財經專訊 據新華社報道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6日表決通過企業所得稅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主
席令予以公布。
企業所得稅法約6500字,分為總則、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收優惠、源泉扣繳、特別納稅調整、征收管理、附則等,共8章60條。這部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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