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同“華西建筑”公司來西安工作的四川小伙黃良玉,這些天遇見一件麻煩事,他花了18萬元買的一部“蒙迪歐”,購車不到一年在榆林發生了自燃,警方鑒定為“電路短路”,遠在重慶的廠方卻表示不予賠償,而保險公司也表示“電路短路”引起的自燃不屬于保險公司賠償
的范圍。
昨日黃良玉專程來到報社,向記者講述了此事。
據黃良玉講,去年3月23日,他在重慶市“安福”4S店花了18萬元購買了一輛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出品的“蒙迪歐”精英版2.0自動擋小轎車。買了車輛保險后,在四川掛了車牌(車號為川E39081)。因單位在西安長安醫院承攬了工程,這樣他隨單位到了西安。今年3月14日17時許,他駕車出差到銀川辦事,行駛至榆林市的定邊縣境內時,汽車突然開始冒煙。他趕緊將車停到路邊,用車上滅火器撲救,火苗已經躥了起來。結果將車燒毀,也將高速公路的路面給燒壞了。
事發不到1小時,交警、消防、路政部門相繼趕到現場。經鑒定,定邊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出具了《火災原因認定書》,認定:“川E39081在定邊吳定高速定邊260公里處行駛時發生電路短路,引起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5000元整”。榆林市交警部門也就此出具了證明,證明該車因電路短路引發起火,車輛燃燒,造成事故。
黃良玉告訴記者,事發后他及時向“長安福特汽車”生產商、經銷商報案。3月16日,廠方的劉工來處理此事,表示消防部門的認定無效,車輛被動,給廠方造成了困難,以及這部車沒有在該廠指定的4S店維修等為理由,表示不予賠償。
廠方不予賠償,保險公司是否給予賠償呢?黃良玉說,由于車輛認定是“電路短路”自燃,保險公司表示,這屬于汽車質量問題,或車主使用不當問題,不屬于保險公司賠償的范圍。黃先生想不明白,自己從來沒有改裝過這部汽車,也沒有違反駕駛規程進行操作。廠方不予賠償,保險公司也不予賠償,究竟是什么道理。
昨日,記者撥打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客服電話聯系采訪。16號工作人員說,她從電腦上看到了這起事故的記錄,記錄顯示有關人員對該起事故正在調查處理中。16號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由于是雙休日,建議記者星期一與客服中心直接聯系,她也將進行轉達。(記者
趙福生實習生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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