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類考生中考享受加分優待
3分到10分不等
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我市初中升高中六類考生享受加分優待,分值為3分至10分不等。
其中,一是初中階段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特
長生加5分(同類別不累計加分,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屬同一類別)。二是初中階段在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舉辦的科技、信息技術競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頭腦奧林匹克競賽、青少年航空、航天、航海、車輛模型競賽、無線電測向比賽、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山東賽區競賽,全國、省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青島市中小學清華同方杯信息技術競賽、中小學聯想探索科技杯信息技術競賽)中,獲全國一等獎加5分;全國二等獎、全省一等獎加4分;全國三等獎、全省二等獎、全市一等獎加3分。(同類別比賽只加最高獎項,不同類別比賽可累計加分)。三是初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山東賽區一等獎、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全國一等獎、在全國初中化學競賽中獲得全國一等獎、在全國初中應用物理知識競賽中獲得全國一等獎(山東賽區特等獎相當于全國一等獎)、在全國初中生數學競賽中獲得全國一等獎各加5分(不同學科可累加,同學科只加一次)。此類中1、2、3項獲獎加分,必須有獲獎證書及復印件。四是烈士子女(持國家頒發的“烈士證”及復印件、學校證明)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低20分錄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持團級以上部隊政治處證明、學校證明)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低20分錄取。五是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持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及復印件、學校證明)降低10分錄取。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持殘疾軍人證及復印件、學校證明)降低10分錄取(舊版“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特等、一等、二等殘疾軍人子女享受對等待遇)。六是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持市政府僑辦制發的華僑證、學校證明)、少數民族子女(持本人戶口簿及復印件、學校證明)、臺灣籍子女(持市臺胞聯誼會出具的有關證明、本人的戶口簿、學校證明)加5分。該項規定范圍內的考生,升高中總分低于全市最低錄取線10分以內的,可由市教育局統一調撥到一般公辦普通高中照顧錄取。據悉,四、五、六項優待政策,只在高中學校計劃內錄取時有效。
為確保考生加分、優待材料的真實性,市教育局將在高中報名結束后進行審核確認,同時在青島教育信息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所有加分考生的姓名及加分項目將同時通過區市教體局,返回到初中學校,由初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公示。
(本報記者 劉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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