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 晴 青島市中級法院
????不申請鑒定 為舉證不能
????該案主市法官認為,醫院未就醫院對張先生的診斷治療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申請鑒定,應認定醫院舉證不能,醫院應賠償張先生因治療白癲風所造成損害的全部經濟損失。
????該案主審法官認為,醫院未就醫院對張先生的診斷治療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申請鑒定,應認定醫院舉證不能,醫院應賠償張先生因治療白癲風所造成損害的全部經濟損失。
????家住膠州市的張先生患有白癜風。2004年8月,他看到廣告上說膠州市某醫院治療白癜風效果好,便到此醫院白癜風???,由一位高大夫負責治療并簽訂治療協議。治療一段時間后,出現身體不適。12月,張先生到其他醫院就診,被診斷為脊髓病變、急性脊髓炎,住院治療28天。2005年1月,他又到青島市區醫院就診,被診斷為急性脊髓炎、生活性汞中毒,住院治療24天兩次住院共花醫療費28590.76元。
????2006年6月,經鑒定,張先生T10以下平面脊髓損害致截癱、肌力I級,構成Ⅱ級傷殘;他生活自理的五項中四項需要護理完成,護理依賴程度為大部分護理依賴。張先生起訴要求膠州市某醫院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但醫院認為高大夫已退休,??埔殉返?,雙方不存在醫患關系。
????原審法院認為,根據證據,高大夫是白癲風??乒ぷ魅藛T,雙方存在醫患關系,醫院應承擔賠償責任。醫院如確有證據證明應由高大夫承擔責任,可另行向高大夫追償。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張先生各項賠償共計27萬余元。宣判后醫院不服,上訴中院被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