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9-02-05 11:15:09 青島日報
????根據我市城市水源地實際情況,就水源保護生態補償資金的籌集、補償對象的確定、補償的標準以及補償形式等問題提出建議:轉變觀念,建立健全水源保護生態補償制度;明確補償主體,確定各方的權、責、利;做好成本、效益核算,制定合理的補償標準;建立政府財政轉移為主、市場籌集為輔的資金籌集渠道;注重補償效果,采取多種補償方式;加強政策支持,構建補償體系。(記者 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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