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疑犯史可雋(中)6日在母親(右)陪伴下到九龍城法院受審。(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疑似香港藝人不雅照片在網上流傳案中,被警方指涉嫌為發布“源頭
據控方開案陳詞說,藝人陳冠希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期間,將手提電腦交到一間計算機公司維修,該計算機儲存了涉案照片的部分檔案,在計算機公司任職的被告分開數次將那些檔案復制至其它計算機和服務器,后來被告到一所家品店進行計算機維修時,向家品店兩名女職員展示那些照片,以及復制載有約1300張名人裸照的光盤贈給對方。
任職計算機技術員的23歲被告史可雋,案發時期在位于中環士丹利街地下ELITE MULTI MEDIA LIMITED公司任職3至4年,其職責主要維修個人計算機和蘋果類計算機。被告被控三項不誠實地取用計算機罪名,指其目的在于使本人或他人獲益,他否認所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