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8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條例送審稿對社會關注的缺陷調查和確認,以及主動召回和責令召回等問題予以了明確規定。 ????條例送審稿共7章63條。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內容: ????——總則,主要規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定義、管理體制、各級政府相關責任和舉報獎勵制度等;
????——缺陷調查和確認,主要規定了生產者進行缺陷調查的要求、行政部門缺陷調查的條件、生產者配合調查的義務、缺陷的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與技術資源的管理使用和爭議的處理途徑等; ????——召回的實施,主要規定了發現缺陷產品后召回的啟動、消除缺陷的措施、召回計劃書的內容和備案要求、對召回計劃書的審查、對召回過程的控制、對生產者召回效果的評估、對缺陷產品無害化處理的要求等; ????——生產經營者義務,主要規定了產品可追溯性要求、生產者記錄保存義務、生產者缺陷報告義務、對缺陷信息發布的要求、消除缺陷的責任期限、消除缺陷的費用規定、銷售者銷售記錄的保存和經營者缺陷通知的義務,以及有關救濟程序的規定; ????——監督管理,主要規定了行政部門信息系統設立與職責、信息公告制度、信息收集、行政監督職責、行政檢查中禁止性規定、企業的投訴與處理、工作人員義務、社會監督與部門協調。 ????此外,條例送審稿還對相關法律責任等予以明確規定。國務院法制辦在公開征求意見時表示,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5月26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或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與國務院法制辦聯系提出意見。(記者 陳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