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是身體有些炎癥,魏先生卻被通州潞河醫院誤診為癌癥,這一診斷讓他的夫妻關系陷入危機,正在上學的女兒也離家出走為他湊醫藥費。當一切真相大白,魏先生將潞河醫院起訴到法院。昨天記者從通州法院獲悉,法院判決醫院返還魏先生醫療費6000余元,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 ????誤診擾亂正常生活 ????去年6月3日,46歲的魏先生因身體不適到通州區潞河醫院就診治療。6月17日,醫院診斷魏先生患上胰頭癌。魏先生說,當時大夫說這病是癌中之王,“說我最多只能再維持半年,都沒必要開刀、治療了”。此后,在潞河醫院的催促下,魏先生轉院到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治療。 ????魏先生說,當時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非常絕望,開始自暴自棄,因為覺得“吃一口少一口了”。之后,他每天都胡吃海塞,這讓妻子大為不滿,夫妻關系一度惡化。為湊醫藥費,魏先生還不得不四處向親戚朋友借錢治病。由于和妻子都是下崗工人,他只好向自己的3個哥哥伸手,而哥哥們的經濟狀況也不算好,因此兄弟間因為借錢的事也產生了一些矛盾。 ????最令魏先生感到不安的是,正在上中專的女兒非常懂事,悄悄離家出走到中關村附近給人打工賣服裝,走后才給母親發來短信說自己“要給爸爸治病湊錢”。后來魏先生夫婦把女兒勸了回來。 ????患者起訴索賠6萬 ????這段“面臨絕境”的日子在數天后突然發生轉機。6月25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對魏先生進行住院觀察后出具疾病診斷書,確診他為酒精性胰腺炎、胰腺假性囊腫。至此魏先生才知道自己所患疾病并非癌癥。 ????為了給自己這一段黑暗的日子討個說法,他將通州潞河醫院起訴到法院,要求潞河醫院返還醫療費7002.25元,賠償交通費500元,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庭審中,潞河醫院辯稱,他們是根據魏先生的臨床表現、既往病史,結合輔助檢查結果作出的診斷,其醫療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醫學診療操作常規和規范,不存在任何醫療過錯。其次,魏先生沒有發生醫療損害,他自己敘述的“承受精神壓力”與醫院的治療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另外,潞河醫院認為,與北京大學第一醫院診斷不同,是醫療工作中的正常現象。 ????醫院被認定存過錯 ????通州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侵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雖然潞河醫院稱他們對魏先生進行診治過程中并無過錯,但未能對此提供確實、有效的證據予以證實。因此,潞河醫院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返還魏先生治療期間的醫療費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交通費一項則因為魏先生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而被駁回。 ????此案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據悉,目前潞河醫院已經將賠償款給付魏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