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5月25日電(記者劉大江)在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中,竟然伸手向受災群眾索要“辛苦費”、“跑路費”、“手續費”,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3名村干部因犯受賄罪,近日均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其獲取的不義之財全額退還受災群眾。 ????受到法律制裁的3名村干部分別是三臺縣觀橋鎮石亭辦事處金鴨村村支書左都元、村委會主任安心武和村會計易德銀。 ????記者從三臺縣法院獲悉,地震后,國家和援建部門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受災群眾給予資金補助。村支書左都元借此機會,暗中伙同易德銀、安心武,利用為受災農戶申請重建指標、宅基地選址的機會,向農房重建戶索取錢財。三人在巧立名目索取“辛苦費”、“跑路費”、“手續費”的同時,還采取抓鬮方式決定重建戶。在抓鬮過程中,他們合謀暗箱操作,讓送了好處費的村民順利抓到重建指標,再以“重建指標有限,多跑幾趟,花點錢或許可以爭取到指標”為由,暗示受災群眾給他們送錢。 ????今年3月上旬,三人在組織李某等8戶村民抓鬮前宣布:誰輸誰贏憑運氣,愿賭服輸,沒抓到的不準說東說西,上訪告狀。奇怪的是,被村干部按次序排到前面的4人都抓到了“有屋”的紙團,排在后面的4人則全部落空,而落空的4戶都沒給村干部送禮。懷疑抓鬮有詐的村民希望給個說法遭到拒絕后,于是向有關部門舉報了村干部的違法行為。三臺縣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后,以受賄罪將左都元等3人逮捕歸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2008年9月至11月期間,左都元、安心武、易德銀以為農戶申請重建指標、宅基地選址需“辛苦費”、“跑路費”、“手續費”為由,共同索取13戶農房重建戶現金2.69萬元,非法收受4戶農房重建戶現金1800元,共計2.87萬元。三被告人均分得現金9567元。另外,易德銀還單獨索取重建戶現金1500元。經庭審質證,三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認為:三被告人作為農村村民委員會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救災款物管理,應認定為“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三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在救災工作中,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公務活動的廉潔性,犯罪動機、手段及后果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應認定為情節嚴重。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