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安徽肥西縣小廟鎮幾名工作人員在一家酒店內,與一同就餐者圍毆一男一女兩名服務員,致兩人住院治療。目前,涉案兩名工作人員分別被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參與毆打者被予以治安處罰。(2009年5月30日人民網—《京華時報》) ????無獨有偶,5月23日,剛有媒體披露安徽長豐縣水家湖鎮市容執法人員在清理整治店外店、燒烤攤、米線攤過程中,與店主發生糾紛,酒后打人,導致4名人員受傷。今日又見安徽肥西縣小廟鎮政府工作人員酒后圍毆一男一女兩名服務員,致兩人住院治療。(2009年5月26日人民網轉自中國新聞網)此前,也曾有媒體報道,國家公務人員酒后鬧事,致人傷殘,而且還口出狂言,一副蠻橫無理的架勢。 ????無論是鎮政府工作人員還是市容管理人員或其他吃著俸祿的公務人員,那可都是人民公仆,是為人民服務的,可是某些公仆卻動不動就酒后傷人,好像喝酒鬧事非但無罪,反而光榮有理了。公務人員酒后打人,雖然也屢屢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但是仍然屢禁不絕。筆者不禁要問,酒后打人,某些公仆的“酒興”怎那么“烈”? ????酒能助興,酒也能亂性。尤其是對于那些平時就很橫、很野、很蠻的公務人員、官員、干部,酒在肚,事在心,仗著自己有點權力,平時就吆五喝六慣了,酒喝多了,當然就更狂更野更蠻了。有人說,酒后打人,那是酒精的作用,其實不然,起碼對于公務人員而言,不僅僅是酒精的作用,而是權力不受控制的作用。而且好像官職越大,酒后打人越普遍,也越離譜。其中最最鮮活的例子當屬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了。2008年10月29日晚8時許,11歲女孩為深圳海事局黨組書記林嘉祥指路,卻被卡住脖子強行往男廁里拖。面對女孩父母斥責,林嘉祥叫囂“我是交通部派來的,級別和你們市長一樣高,敢跟我斗”“我就是干了,怎么樣?”“你們算個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們”……如此狂妄的膽色從何而來?很顯然,其膽色來自于其手中掌握的權力。在一些干部看來,手中的權力是上級領導賦予的,而并不是社會公眾賦予的。在這些人看來,權力也不是為社會公眾謀福利的,而是為自己謀私利的。在他們看來本該屬于社會公眾的公權力,完全成了個人的專權,成了個人攫取利益的道具,成了炫耀的資本。權力的性質一旦變公為私,權力失去有效制約與控制,成為幫兇就很難避免。 ????按理,身為國家公務人員,特別是我們的一些領導干部,平時應該注意自己的形象,不應該動不動就酗酒,動不動就打人。但是,在公款吃喝還無法得到徹底制止的情況下,“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成了很多公務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的口頭禪、勸酒辭。反正不用自己掏錢,又不是揣進自己口袋的,于是甩開肚皮猛吃,敞開胃口猛喝,喝多、喝醉、喝死了,還能落個“公傷”、追認“烈士”。當然,更多情況下,請客喝酒,那是聯絡“感情”、培養“關系”的需要,“感情深一口捫,感情淺舔一舔”、“酒杯一端,原則放寬”,一些不法勾當、黑色交易,基本都是在酒桌上達成的。 ????俗話說,酒壯英雄膽。很多公務人員、官員、干部,平時就爭強好勝,明爭暗斗,喜歡逞能耍威風、擺官譜。喝了一些小酒,醉熏熏、暈乎乎,眼中還能放得下別人,誰敢不聽自己的,那拳頭便會飛出,那惡語便會吐出,惹得“老子”生氣,那還會有你好果子吃,等著挨揍挨罵吧! ????黨章指出,我們黨的干部,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而不是任意欺壓群眾的。但是,在我們的一些公務人員、官員、干部的思想中、意識里,什么黨紀條規、黨性修養、群眾利益,統統靠邊站,他們心中只有自己、只有權力、只有貪欲,平時就舞權弄勢慣了,借著點酒興,那還不更“瘋”了。當然,平時在會上,他們往往也是道貌岸然,侃侃而談,高談闊論,說老百姓是國家的主人,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在會下,尤其在酒后,他們卻可以大放厥詞,而且可以對小百姓極盡恐嚇威脅之能事。 ????其實,對于官員而言,偶爾的酒后打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酒前照樣打人。因為那是在“清醒”的狀態下、“理智”的情況下。但是,一些官員,不論喝不喝酒,都一樣的“不清醒”、“不理智”、“不道德”,始終將自己尊為老爺、上司,而將群眾貶為小人、下人,說話做事,處處卡著別人、欺負別人,自己說的做的,錯的也是對的;而別人,只要不合自己心路,哪怕對的也是錯的。如此一來,亂政行為經常發生也就不足為怪了,當然,這其中都是“不受約束的權力惹的禍”。如果說酒后失德還情有可原,酒前失德就不可饒恕了。對于這樣的干部,黨內是少一個好一個,否則,讓他們興風作浪一天,群眾就不會有一刻安寧和幸福。(人民網-觀點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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