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朱少華 ????吉林琿春“訪千家企業,解百件難事”活動,走訪千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聽取企業困難和問題,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期間一些商店店主反映導游要回扣致銷量下降,有反映住戶安裝有線電視過慢,有的旅店業主反映,個別警察檢查旅店時執法有些粗暴,進屋后掀客人的被子,客人都不敢來了。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堅決查處和問責。(據9月13日新文化報) ????只要是企業或個體戶,都必須接受執法部 ????細想一下,類似于這種“進門就掀被子”的執法行為并不僅是派出所和公安局,其他執法部門也有。有的城管執法碰到小商小販并不聲張,而是突然降臨面前,二話不說,有商品搬商品,沒商品搬經營工具,小商小販若有不服,輕則訓斥,重則拳腳相加。交通執法,寬廣的國道省道上,沒見宣傳,沒見警示,交警攔車司機一停就被要求拿出駕駛證,等到駕駛證落到交警手中,結果多半就是罰款。而前不久某地檢查計劃生育,挨家挨戶,工作人員一進門看到女性就拉走做育齡檢查,結果把人家未婚小姑娘也拉走“檢查計劃生育”了。 ????事實上“進門就掀被子”的執法行為名義上是嚴肅執法,是想做到“捉賊捉臟,捉奸捉雙”。實際上是帶有一種嚴重的功利性執法,也就是這種執法的意義并不是嚴肅法紀,而是罰款,是自己想從中漁利。同時,這里是不是還有一種惡搞甚至是變態的心理?是不是有人看到執法對象在自己面前唯唯諾諾,驚嚇之余還要拿錢消災,自己就能獲得一種心理上的滿足。這樣的執法不僅嚴重影響執法部門的社會公信力,更是對神圣法律的褻瀆。一些部門執法人員社會形象不佳,群眾很有意見,問題正是出在這種“進門就掀被子”的執法態度和行為上。 ????這種現象之所以長期存在,就是因為群眾的“被子”可以“隨便掀”,“掀了”也不犯法,也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要徹底解決這種現象,那就是要法律的事情法律來解決,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表明群眾的“被子掀不得”,對于有些充滿惡意的執法行為要敢于嚴肅處理。我們的法律首先是服務社會和人民的,而這種“進門就掀被子”的執法行為,分明就的編好了圈套坑害群眾的,不僅和真正的執法目的背道而馳,是在糟蹋法律,甚至是知法犯法,是另一種的腐敗行為,必須旗幟鮮明態度堅決的予以反對和杜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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