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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校內遭初中生勒索割傷耳朵 ????核心提示 ????9月27日上午,家住海口美蘭區演豐鎮的符先生打進南海網熱線求助,稱9月21日中午1點30分左右,他今年剛上一年級的孩子在演豐中心小學內被校外的初中生勒索未果,并將其耳朵割傷。由于無力擔負醫藥費,他們希望校方能承擔一定的費用,但這一要求遭校方拒絕。 ????南海網9月27日消息(南海網實習記者楊婷婷)今天,海口美蘭區演豐鎮的符先生打進南海網熱線求助,稱21日中午1點30分左右,他的孩子小經到校門口買完零食走到校園里,由于校門口沒有門衛,一個初中生在校園內強行把他抓住,進行勒索。孩子買完零食身上已經沒錢,初中生就用刀片把小經的右耳給割傷了。 ????“小經受傷后,馬上告訴了老師,老師第一時間將小經送到演豐衛生院,當時演豐衛生院表示他們處理不了,學校馬上借輛車將孩子送到了位于海口的解放軍187醫院。同時,學校校長就通知我到衛生院看兒子,并立刻向當地派出所報警。”據符先生說,小經的右耳受傷,縫了10針。“我們預先墊付了3000元。我是個花匠,愛人也是幫別人打工。我們沒有錢,而這些錢還是和老板借的。由于是在學校內出事,我跟學校交涉,希望學校能擔負一定的醫藥費,但遭到學校的拒絕。”符先生對記者說。無奈之下,只好打電話到南海網熱線求助。“學生在校內出事?學校是否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為此,記者采訪了海口美蘭區演豐中心小學的校長張余全,張余全說,學校辦學幾十年以來,一直也沒有請過門衛,這期間也沒出過大事。像小經這樣在校內出事的情況還是首例,也是萬萬沒有想到的。 ????張余全說,學校雖然有委托代理監護的責任,但是并不能付全部的責任。“考慮到孩子家境比較貧困,26日上午校方買了些補品到醫院看望了小經,并將1000元送到了小經的父母手里。”他表示,案發后,校方也在積極地配合派出所做調查工作。經有關部門到演豐鎮中學進行調查后發現,被指涉嫌割傷小經的是該校一名初中男生,但案發后,該男生一直沒有到校上課,其父母對孩子的管教也非常頭痛。 ????隨后,記者向演豐鎮邊防派出所了解情況,該所李所長告訴記者,目前該案已經立案調查,初步懷疑涉案人是演豐中學的初中生,今年14歲,姓鄭。 ????小經在校園內發生了人身傷害,學校有沒有責任?為此記者咨詢了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雅儒。李雅儒告訴記者,小學生在校內發生人身傷害,若學校未能盡到安全管理責任,就說明其存在一定的過錯,受害人有權要求學校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當然,第一責任人是直接侵權人,在侵權人無賠償能力時,學校有補充賠償責任,但是,學校向受害人支付賠償后有權向直接侵權人追償。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來看,學校未盡到安全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