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胡曉 通訊員 周志剛) 黔江區阿蓬江鎮一村委會主任張輝,與區征地辦人員勾結貪污征地補償款287776.62元。經黔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近日該區法院認定,張輝分得贓款21.7萬元,構成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為騙補償款他們使盡方法 ????今年2月,黔江區檢察院接群眾舉報,稱該區阿蓬江鎮的張輝在征地過程中有重大貪污征地款行為,該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張輝立案偵查 ????2005年2月,黔江區某地的征地工作開始,張輝利用當時村委會主任身份,協助黔江區征地拆遷辦公室人員進行征地的便利之機,產生在征地中找點錢的念頭。他分別與當時負責征地工作的該區征地拆遷辦公室負責征地人員鄭清武、姚林達成共謀,意圖共同編造虛假的征地補償,騙取國家的補償款。 ????甚至還添上了自己的媽媽 ????鄭清武、姚林在統計、計算征地補償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將本是其他村委會的一塊17.475畝集體土地故意篡改到本村村委會,甚至將土地屬性也由“林地”改為“耕地”,并領取了相應的268940.25元補償款,其中張輝分得208940.25元,姚林分得6萬元。 ????2005年下半年,張輝還與姚林串通,以張輝的母親“楊某某”的名義,共同虛假編造了一塊面積為1.224畝的“被征耕地”,最終由張輝將相應18836.37元征地補償款領取出來,除分給姚林1萬元外,其余被張輝占有。 |
上一篇:浙江平湖一鎮長低價買房獲刑
下一篇:副校長關押后家屬仍坐公車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