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財政部獲悉,根據日前下發的《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企業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以及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都要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通知指出,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 ????據專業人士分析,這部分費用如果計入工資收入,可能會導致職工多繳個人所得稅。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安體富教授認為,財政部此次下發的通知是明確了單位經常性的補貼像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等等都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 ????如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張小姐,公司每月發給她1400元的交通、通訊補貼。根據新的規定,這1400元補貼今后將要和她的5000多元的工資收入合并繳稅。 ????通知稱,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通知稱,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系主任劉瑞認為,此次財政部將補貼納入個稅征收范圍,是考慮企業職工工資收入逐步提高,不少企業鉆制度空子,福利補貼往往比基本工資高出幾倍,這次政策調整將進一步抑制高收入、高福利的石油石化、電力等壟斷企業員工薪水,堵住這部分稅收漏洞。綜合新華社、《北京晚報》消息 |